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认为,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人类活动是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因为气候变化正在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所以人类必须采取无悔行动,通过实施包括低碳发展等措施,来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保障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资金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行动中处于极为关键的地位。气候变化不仅是自然的产物,更具有公共性质。所以,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人们所付出的任何努力都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甚至是国际公共产品的属性。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无法仅仅依靠个人自身或者市场的力量来满足。因此,财政作为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的关键力量,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保障和资金来源。本文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对低碳发展的公共融资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 低碳发展和公共财政
(一)我国的低碳发展
当前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从人类活动原因上看,主要是由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大量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增强了大气温室效应造成的。显而易见,为减缓气候变化,必须从控制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建立和实施解决方案。低碳发展作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解决方案,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为世界各国所认同,成为世界发展潮流。我们应主动提高低碳发展意识,在各层面积极促进低碳发展行动。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取得的显著发展成就,一个重要原因是与时俱进,自觉转变发展观念。特别是进入21世纪,发展观念的转变发挥了重大指导作用。从发展观的转变可以看出,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家发展主体内容和走低碳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自主选择,也是历史的必然。
2009年11月,国务院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2008年6月和2010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强调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重要的政策导向。《“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我国要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约束性指标。我们要积极落实上述政策,在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下,积极推进我国的低碳发展。
(二)我国的公共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者经济行为。这是一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而构建的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它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
我国的财政体制经历了几十年探索、改革,已逐步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模式。具体来说,这是一种由于存在“市场失灵”的状态,而依靠市场以外的政府的力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公共需求为主旨来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
随着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的定位已不能完全与市场进行职能互补,即政府不仅要致力于弥补“市场失灵”,而且还应增进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这事实上赋予了我国公共财政推动制度变革与保证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既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即公共财政;也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即促进经济增长或者调节经济功能。这也决定了当前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特征。这些职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资源分配上的职能;二是在国民经济管理上的职能;三是结构性调整职能;四是对公共产品提供、分配、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