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新形态,是应对传统工业文明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发展,引导人类社会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道路的新起点。自生态文明作为中国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之一提出,就意味着它必将引发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价值理念的更新和制度设计的重构。中国生态文明社会之构建必须直面整个社会传统积习“经济优先”的落后观念、法律制度空洞教条的现实、生态教育投入不足和生态文化缺失的诸多弊端,并以务实的态度将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生态化”改造作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的逻辑起点和实现路径。
Eco-civilization,as a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marks a new beginning in the process of coping with the unsustainable modes of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of traditional industrial civilization and guiding the human society onto a road of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men and the natur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goal of constructing eco-civilization as part of China’s national strategy will inevitably lead to the renewal of the values system and restructuring of institutional design of the current system of law in China. In constructing eco-civilization,China must face up to the numerous problems currently existing in the country,including traditional concepts and old habits,the backward idea of “giving priority to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hollowness and dogmatism of the system of law,the insufficient investment in eco-education,and the absence of a eco-culture,and carry out “ecological reform” of the current system of law,so as make it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and the path to the top-level design and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of eco-civilization.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并强调在全社会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这其中蕴含了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及其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又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首次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后的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问题融社会、经济、生态、制度于一体,具有全球性、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总体布局的确立,对中国的环境法治建设将产生极大的影响,标志着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经历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三个发展时期,步入生态法治发展阶段。
(一)生态文明概念之考证
生态文明何时提出,哪个国家提出的,目前学界说法不一。何为生态文明,迄今并没有公认的学理定义。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涉及“生态”和“文明”两个层面。“生态”本质上属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视域,而文明则属于文化发展的范畴。1866年,德国动物学家海克尔首创了以“有机体与环境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生态学,第一次将生物体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存在状态、相互关系及演化规律作为一门科学加以关注。而将“生态”与“文明”结合到一起,日本民族和人类学学者梅棹忠夫做出了巨大贡献。20世纪中叶以来,生态危机频发严重威胁人类自身安全,盲目追求物质财富的科技理性弊病尽显,工业化无节制发展的恶果促使人类深刻反思现有的社会发展理念和制度安排,先前被忽视的生态文明价值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1967年梅棹忠夫在其出版的《文明的生态史观:梅棹忠夫文集》中,以生态史观的视角研究人类文明的发展规律,用生态学方法认识人与自然关系、处理环境与发展问题,并得出自然环境、生态条件对文明史进程有着重要影响的崭新世界观和方法论。
“生态文明”一词的使用时间并不长,从公开的出版物来考证,苏联环境学家在《莫斯科大学学报·科学共产主义》1984年第2期发表的《在成熟社会主义条件下培养个人生态文明的途径》一文中首先采用,认为人类发展必须重视生态状况。1985年中国的《光明日报》将该文刊载于“国外研究动态”栏目,生态文明第一次以转载的形式出现于中国。
中国对生态文明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兴起。生态文明的内涵不断丰富,中国学者对此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生态经济学的提出和建立始于1980年,比美国最先提出的生态经济学概念晚了10多年。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生态学会前理事长、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委员马世骏先生提出,社会的发展不能只要经济,也不能只要环境,还应该有社会。1980年8月,经济学家许涤新首先提出了进行生态经济研究和建立生态经济学科的建议。同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经济研究》编辑部联合召开了中国首次生态经济问题座谈会。在这次座谈会上,学者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态文明内涵进行了阐释,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态文明应由“环境为体、经济为用、生态为纲、文化为常”四者共同组成。并于1980年出版了由许涤新、马世骏、刘思华主编的第一部以生态经济为研究对象的《生态经济学》专著。书中翔实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有关理论问题,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学在中国初步形成。随着生态经济理论的发展,人们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成为中国生态经济理论的主流,并影响着中国学界对“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1987年,刘思华教授提出了“现代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内在统一”的观点。叶谦吉教授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将生态文明解读为“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又保护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