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作为配置公共资源的核心制度,财政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三大重要关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牵一发动全身”的重要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和“开路先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深化财税改革主要集中在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推进税收体制改革、构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符合的财政体制三大方面。财政部进一步明确财税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4年,重点在于建立现代预算制度;2015年重点在于深入推进税制改革;2016年则以完善中央与财政地方财政体制为重点。借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浩荡东风,2014年财政领域重拳频出,改革力度之大,堪与1994年分税制改革媲美,书写了财政改革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页。
一 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加强政府管理,提高行政绩效
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其精髓可概括为“完整、规范、透明、高效”八个字。现代预算制度对于加强政府管理、提高行政绩效,特别是改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增强政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998年以来,我国预算改革取得了突出成绩,但距离一个现代意义上的预算制度则还有很大差距。经各方努力,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订完成,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全面拉开了预算制度改革的大幕。
一是推行全口径预算。《预算法》规定,“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今后,我国预算将包括四本账: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各级政府性债务也要分门别类地纳入以上四本预算之中。实行全口径预算是针对近年来我国比较突出的政府收支多元化、多头管理的现实情况,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预算改革的重大之举。它一方面有利于规范政府收入秩序,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在不同的政府收入之间建立互联互通的机制,保持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实施结构性减税创造条件。
二是实施跨年度预算框架。针对我国长期以来预算管理上“一年预算、预算一年”中存在的种种问题,2014年预算改革中的一大突破就是推出了跨年度预算方法。所谓跨年度预算是将预算的时间长度拉长到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政府运作周期相适应的三到五年的范围内,在此期间统筹考虑财政收支和预算安排,形成以计划(国家大政方针)引领预算资源的配置、以预算资源对计划形成硬约束的正确关系,既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也切实支持国家中长期规划与政策的顺利实施,从而提升政策与预算之间协调的程度,为多年度项目实施提供支持,增强经济周期与财政收支之间的协调性。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的预算管理。现代意义上的财政管理应当覆盖从收入到支出的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链条和制度体系。1998年以来,预算管理在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奠定了规范预算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相对于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现行财政管理在绩效管理、财政审计、问责等中后端环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项目支出的标准化设计方面存在明显问题。因此,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重点将主要集中在实施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报告制度、深化绩效预算管理、加强财政问责等方面,以真正形成一个符合现代政府管理要义的政府收支管理制度体系。
四是加快推进预算公开。近年来,我国预算公开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与社会上各方面的希望与期待相比,现行预算公开还存在着内容较粗疏、形式单一、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改革的重点是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等。与此同时,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此增强预算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