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2009年,顺德在广东省率先推行大部制改革,其改革的彻底性受到人们的赞誉,被称为“石破天惊”之举,同时,此次改革的典型性特征也被称为“顺德模式”。顺德的大部制改革经验不仅在广东省内得到推广,还吸引了大批学者跟踪调查其发展状况。大部制改革以后,顺德根据当时的情况,适时对改革做出了一些后续调整,例如,在2014年3月新设立了农业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10月组建监察局、审计局、文化体育局、外事侨务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这些调整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而适时提出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提到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在倡导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如何能够不断积累改革经验,一步一步稳妥地实施好大部制改革成为当前亟须思考解决的问题。本文深入探讨顺德的大部制后续改革,希望能够从这个改革试点明星身上发现更多的改革亮点和经验,为我国县域大部制改革提供启示。
一 顺德大部制后续改革的背景
从改革发展历程来看,顺德大部制改革具有延续性和阶梯性特征。从1992年的大部制改革雏形,到1999年的综合改革,再到2009推行的大部制改革,都具有一贯性,前一轮改革为后一轮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大部制后续的改革同样承接了前几轮改革成果,为顺德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顺德在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列中国市辖区百强首位,并获评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这也体现了当前改革的成效,更激发了顺德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勇气。
(一)简政放权取得显著成效
早在1992年,顺德便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行政体制改革,此次改革以“简政放权”和企业产权改革为主要内容。1992年3月,顺德撤县建市后,在广东省实行计划单列,取得了相当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并在综合体制改革中掌握了更大的自主权。借此契机,顺德积极推进了党政机构改革、产权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改革成果丰硕,且未出现体制复归。此次改革中,顺德通过党委与政府等部门的统筹设置,采用党政合署办公等方式,把原有56个党政机构简化为28个,精简半数机构,这是一种大部制的思维。顺德同其他地区的精简机构不同,为了防止机构复归,还采取了其他配套改革。例如,1993年,顺德创制了“一个决策中心,四位一体(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管理体制,探索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在经历1992年的初步扩权以后,顺德于1999年再次进行综合性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改革自主权。这两次改革的成果是显而易见的,顺德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GDP突破千亿元的县级行政区域,是全国2800个同级区域的领跑者。
(二)党政机构职责职能优化
2009年,顺德作为广东综合改革试验区,率先启动大部制改革。从中央到地方都对顺德改革给予支持,如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均对顺德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给予了批复。顺德全区统筹联动,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对政府职能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政府部门进行重新调整。重点解决了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和资源浪费现象,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能边界,将原有的41个党政机构削减为16个,其中包括仅有的10个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经过此次职能整合和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各部门职责职能得到了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在资源整合与共享意义上,被整合为大规划部门、大经济部门、大建设部门、大监管部门、大文化部门以及大保障部门等。例如,大监管部门的建立,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九龙治水”的情况。
(三)综合改革塑造出强政府
大部制改革是综合性改革,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府授权及服务购买等改革结合行动。顺德大部制改革体现的不是“大政府”,也不是“小政府”,而是“强政府”建设。“强政府”的塑造是在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所急需的。在顺德综合改革中体现出了“强政府”的主要特征:第一,部门精简,权力相对集中。“大规划”、“大经济”、“大建设”、“大监管”、“大文化”、“大保障”等工作形式就体现了一个“强政府”的轮廓。第二,实现党政合署办公。第三,建立目标导向的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