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2014年4月10日,俄罗斯杜马统一俄罗斯党、俄罗斯共产党及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几位议员联名致函俄罗斯国家总检察长尤里·柴卡,要求对苏联解体事件进行调查。起诉书明确指出,由于时任苏联领导人的非法活动导致苏联解体,应追究造成这一后果的相关人士,包括苏联第一任总统戈尔巴乔夫的刑事责任。
一 国之殇,难忘怀
苏联解体之时,多数俄罗斯人轻信了苏联领导人关于“休克疗法”的功效、“民主社会主义”的美景,对全盘倒向西方充满憧憬,对苏联的解体确实无动于衷。但短短几年,经济崩溃、社会混乱、内战频仍、民不聊生,和平时期的国民经济破坏超过战争年代,通货膨胀一夜之间使全国民众沦为赤贫,全国人均寿命竟然减少了6岁……直到此时,大多数人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了。普京指出:“苏联解体是20世纪最大的地缘政治悲剧。”这道出了俄罗斯人的心声。俄罗斯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历史知识中心主任玛利亚·博布科娃说:“那些当年造成国家解体的人,现在还若无其事,生活悠闲。”悲愤之余,俄罗斯人要求清算导致国家分裂者的责任。
早在2005年7月,俄罗斯国家杜马自由民主党阿贝尔特塞夫议员就计划提交一份有关取消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豁免权并对其展开刑事调查的提案。阿贝尔特塞夫称,戈尔巴乔夫是“苏联解体的主要发起者”和“我们承受的所有痛苦”的主要罪人。
2013年5月,俄罗斯REX通讯社与一些网友在网上传发了一份有数千人签名的请愿书,要求剥夺戈尔巴乔夫的圣-安德烈勋章。他们认为,把俄罗斯的最高勋章奖给一个亲手毁掉苏联的罪人,这是对那些用鲜血和生命建成与捍卫苏维埃国家的人的有意侮辱。那些认为“苏联解体是历史的进步”的种种言论,面对俄罗斯人的真情恐怕难以立脚;而把俄议员们2014年4月10日提出对苏联解体进行调查的要求说成是“炒作”,则是无法亲身体验俄罗斯人情感的臆断。
二 国之亡,谁之责?
近年来,国内学界对苏联解体的主要原因争论不休,相当一部分人死死认定“斯大林模式”“苏联模式”是苏联解体的罪魁祸首。而在俄罗斯,除少数人外,多数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相当一致,正如俄议员起诉书所写,戈尔巴乔夫及当时苏共领导人(包括退党前的叶利钦)应对苏联解体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认为苏联解体的责任是一个法律问题,只有从法律上才能搞清楚国家解体的原因。玛利亚·博布科娃指出,一个国家自己把自己消灭了(不是由外力),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应当由法学家而不是由历史学家、政治家来解决这个问题。议员米哈伊尔·杰格加廖夫也认为:“迄今为止对苏联解体一事尚未做出任何法律的评价。但所有的事实说明这是一件有蓄谋的举动,犯罪者应当受到惩罚。其中包括戈尔巴乔夫。”
其次,戈尔巴乔夫应当承担苏联解体的法律责任。关于戈尔巴乔夫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参与起草起诉书的统一俄罗斯党议员费奥多罗夫指出:“戈尔巴乔夫领导的苏联国家委员会,这一机构的建立就违反了苏联宪法,而正是该委员会通过了波罗的海三国独立的决议。”而依照苏联宪法,就连最合法的机构都无权通过类似的决定。玛利亚·博布科娃认为,1991年苏联的全民公决,绝大多数人(约78%)赞同保留苏联,法律学家应当研究这一公投的合法性;由于戈尔巴乔夫等人的非法活动导致了国家解体,必须对此进行追究。
其实,苏联宪法中已经清楚规定了苏联总统对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的责任。1990年3月14日,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基本法)修改补充法》,其中写道,苏联总统的职责是: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戈尔巴乔夫作为总统,必须履行这一职责。他没有做到,就是渎职、违法,就应当追责。只有搞清楚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才能正确总结苏联解体教训。
三 国之兴,重历史
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人不断提及要清算导致苏联解体的历史罪责,其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澄清关于苏联解体种种说法,还历史以真相。议员们在致函信中指出,之所以提起这个事情,是因为对1991年苏联解体事件的真相,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正确的法律解释。他们认为,俄罗斯总检察院的裁决或将成为俄罗斯现政府阐释1991年事件的正式立场。按照他们的观点,这种立场可以作为国家对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