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3月 |
与国外的苹果公司相比,珠三角大型品牌制造企业设计团队建设与研发力量整体不高,但多数企业已开启了适宜自身特点的设计模式探索,主要有品牌统一设计中心、事业部设计平台与松散式设计研发三种。三种模式不仅反映了这些企业当下的设计活动生态,也反映出企业经营理念中对工业设计价值与作用的认知差异。伴随着国家对制造业提出的“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升级”的战略发展目标要求,“创新”无一例外成为珠三角大型制造企业面向未来发展的关键。
Compared with Apple,Foxconn,Midea,Huawei,ZTE,and other chinese companies as representative for large manufacturers design team of the Pearl River Delta brand,the team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power as a whole is not high,but most of enterprises have started the design patterns to explore suitable for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there are brand and unified design center,platform for division design and research on loose type design. These three modes not only reflects the enterprise’s current ecological design activities,but also reflects the enterprise business philosophy for the industrial design value and the role of cognitive differences.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strategic development goals from “made in China” to“created in China”,innovation become the keyword of the larg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Pearl River Delta.
大型品牌制造企业,是指以自主品牌为载体(基本不从事代工或贴牌生产业务)、以珠三角为基地、主要从事商品制造与营销活动、年销售额逾百亿的大型制造企业。本研究选择当下珠三角大型品牌制造企业中最有代表性、并在中国制造业品牌中具有很高知名度与导向影响力的华为、广汽、美的、格力、中兴、TCL、格兰仕、德赛、创维、康佳共10家本土企业以及以中国台湾为总部、珠三角为主要基地的富士康作为范本与焦点,结合相应的问卷调研信息梳理,通过对这些品牌工业设计模式的共性与特性、导入时间、成长过程、当下状态、存在问题等各元素综合而成的创新竞争力加以分析(表1),对珠三角大型品牌制造企业工业设计创新的阶段特性给予评判,并对未来拓展的方向提出具有专业性的发展建议。
表1 珠江三角洲十大制造业品牌基本信息
续表
一 企业基本状况
作为当下珠三角大型制造业商务模式的典型代表,富士康集团在全球制造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研发能力与工业设计模式具有典型意义。
富士康科技集团属于电子信息类高新科技企业,专业从事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等3C产品研发制造,并在科技研发中广泛涉足汽车零部件、数字内容、云计算服务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的开发应用。据富士康官方发布的数据,该集团2011年进出口总额达2147亿美元,占中国大陆进出口总额的5.9%,在遍布中国大陆的31个研发与生产基地中拥有71万名员工,成为全球“巨无霸”制造企业中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一员。
自1996年在深圳龙华科技园开建以来,富士康在16年中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净出口销售额由2004年突破百亿美元快速成长为2011年的1117亿美元,在《财富》全球500强中的排名由2005年的第371位快速跃升至2012年的第43位。
尽管富士康2011年的出口总额达到另外10家本土大型品牌制造企业的销售额总和(约8530亿元)的85%,甚至其科技研发、创新设计的综合能力也很强大,但由其在全球制造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来看,充分反映了当下珠三角制造业的基本特点:强科研制造,弱品牌运营。
从富士康与世界著名品牌——苹果公司——的经营数据比较中(表2)更足以证明此特点。由2011年的销售数据可知,富士康为1117亿美元,列世界500强第47位;而苹果公司则为652亿美元,列第111位。单从销售收入与500强排名看,似乎富士康强于苹果,但从品牌价值来看,2012年8月公布的苹果公司市值为6235亿美元,约为39000多亿元,而在2013年1月中旬发布的“第七届中华电子品牌价值榜”上,富士康品牌价值为人民币725.97亿元(折合115.23亿美元),苹果是富士康的54倍!苹果的品牌市值与销售额比率为879.65%,富士康仅为9.56%。
表2 苹果与富士康经营数据比较
富士康之所以引起世界的广泛注意,更重要的因素还在于,其充当苹果公司系列产品主要代工制造商的角色。亚洲开发银行的报告显示,一个iPhone 3G的出口价值大约为179美元,而在市场发售时的裸机价格为499~599美元。其中由来自日本、韩国、德国和美国的9家大公司提供的主要零部件与富士康公司在中国的流水线上组装成最终单位产品成本总计约为172.5美元,富士康获得的加工收入大约为6.5美元。也就是说,富士康在iPhone 3G生产链中所获得的价值增值只占其出口价格的3.6%左右、市场零售价的1.1%~1.3%,苹果公司的收入为320~420美元,为市场零售价的64.1%~70.1%。苹果的收入是富士康的60多倍!与品牌价值的倍率接近!
而在所有苹果产品背面均印有“加州设计,中国制造”字样,更加定位了中国制造业在全球视野范围内“代工者”的形象。因此,科技含量低、品牌价值低、利润率低,处于制造产业链价值的低端,不仅是富士康的特点,也是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工厂的中国制造业整体发展落后、利润微薄,仅能赚取低廉的加工费的真实写照。
从品牌属性看,富士康并非普通消费者理解的、直接在终端市场营销的品牌,而是一个以提供高水准专业化制造服务为主业的服务商品牌,体量规模大、劳工队伍大、销售额大、利润率低的“三大一低”为其整体面貌。
相比之下,华为等创立于本土的10个大型品牌制造企业,因不同程度地以自主品牌在终端消费市场营销,则在整体品牌价值含量上强于富士康。因为由它们的“品牌市值与年度销售额比率”(表3)来看,最高的是创维(151.13%),最低的是德赛(22.71%),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