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河南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之一,其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社会和民众的需求尚有一定距离。型塑现代理念,强化顶层设计,建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完善培育机制,创新监管体制,强化自身建设,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路径,也是新时期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There is a growing perception to develop social organization strongly today.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Henan have developed rapidly in these years which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orce to encourage innovation in social management. There are some remarkable results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s well as some problems that cannot meet the social and people’s demands. Therefore,we should shape modern idea,strengthen the top-level design,construct modern social organization system,increase supportive strength,establish and improve governmnet-purchasing service system,improve the breeding mechanism,innovate the regulation system and reinforce self-development,which is the effective route to develop social organization,and is also the inherent meaning to deepen the social-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in the new period.
近年来,顺应世界潮流,我国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目前已达56万多个,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紧随全国步伐,河南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24000余个社会组织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联系政府与民众的桥梁和纽带,“平安河南”建设的“活细胞”。
一 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一般而言,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群体被称为社会组织,也可称作NGO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特指政府与事业单位之外,面向社会提供专门领域社会服务的法人实体,主要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大类别。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河南社会组织与全国社会组织一起发挥积极作用,包括:有效表达民众多元诉求、传达政府的治理意愿及方针政策等,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和专业化、职业化、个性化服务,增强自律、规范行为,是协调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化解社会矛盾的“稀释剂”,增进社会融合的“黏合剂”,规范社会行为的“度量衡”,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同时,社会组织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加速器”,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市场失灵的“营养液”,对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产生着重大影响。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了社会事业的开放与发展,促成了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社会改革开放。社会组织通过有效承接政府转移给社会的职能,在养老、医疗、教育、新型服务业、助残、社会服务等领域兴办社会事业,拓展开放领域、加大开放程度,引导民众有序参与政治、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自我发展,改变了“政府办社会”的格局,推进现代社会管理格局的形成,促进政府与社会走向“协商、合作、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
二 河南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成效显著
新时期以来,河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组织也随之崛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其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加,规模日益扩大,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到2014年第二季度,全省共有社会组织24113个[1](其中社会团体108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172个、基金会106个)、省管民间组织1700多个。河南省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活跃于养老医疗、科技教育、助残、环保、社会服务等诸多领域,如洛阳市有2870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92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43个),其中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420个、行业协会商会120余个,[2]洛阳市成为民政部确认的“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之一。目前,在河南,多层次、广覆盖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为全省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做出极大贡献。
二是基层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服务社会成效显著。近年来,河南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采用登记备案方式,社会组织数量增长较快,由2007年的16964个增加到2012年的21088个、2013年的22983个,2014年第二季度已达到24113个(见表1),年增长率约5%,全省四类社会组织取消前置审批后年增长率将会提高到6%,养老机构、社工机构增长趋势较为明显。各种公益性、行业性社团(全省有3000多个)、协会、基金会遍布全省,其充分发挥机构优势和专业特长,有效维护特定群体利益。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创新社会工作方式,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出资公开招标26个社工岗位项目,宝丰县开展“留守儿童暑期日间托管”项目试点工作,金水区的15家民间社工机构、200多名专业社工师,宝丰县的8名专业社工师协同相关部门发挥优势,提供高效优质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满足了社会与个体需求,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和市场失灵的弊端,获得社会认可,民政部授予郑州市金水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确定宝丰县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3]
表1 河南省社会组织登记数量
三是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创新初见成效。近年来,河南省关于社会组织的规范性文件、法规条例及配套政策、改革举措等相继出台,如《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取缔非法组织暂行规定》、河南省《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企业所得税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