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一 基金会数量及分布
1.基金会数量
2013年参加年检的基金会共计270家,其中公募基金会41家,非公募基金会229家。非公募基金会是北京市基金会的主要类型。
北京市最早的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1988年9月,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办法》,明确基金会为社会团体法人,规定了基金会的“三重管理体制”,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由于基金会成立门槛较高,几乎不对外开放,同时社会上能够自由流动的社会资源不充裕,因此数量增加缓慢,2004年前每年新成立的基金会不超过5家。到2004年,北京市仅有基金会39家(见表1、图1)。
表1 历年基金会成立情况
续表
图1 北京市历年成立基金会数量
199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社团基金会监管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325号),将基金会审批和监管的职责全部移交同级民政部门,标志着基金会的“三重管理体制”结束。同年10月,北京市基本完成交接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将北京市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管职责全部移交北京市民政局。当然,管理体制的改革并没有带来基金会繁荣发展。
2004年是中国基金会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分界点。当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基金会从社会团体中分离出来,而且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条例》的出台使得很多企业和个人进入公益领域,以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形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时每年新成立的基金会能达到10余家,较之前有明显的跨越式增长。
2010年新成立的基金会一跃达到39家,相当于2004年之前20年成立基金会数量的总和。此后的两年,每年新成立基金会数量在30家左右,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方面与近年来北京市登记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有关;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在政策的鼓励之下,随着社会的发展繁荣、社会资源的丰富,加之重大灾难等各种外在因素的催生,公益已经成为社会中越来越多组织和个人的选择。
2013年是第三个突破点,当年新注册的基金会达到了62家,是之前的2倍左右,其中32家基金会无业务主管单位。这一次井喷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的实施。2013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出台相关办法,从2013年4月1日起,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科技类4类组织可在民政部门申请直接登记注册。直接登记政策使得属于这4种类别的基金会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对基金会发展的阻碍大大降低。
2004年之后,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大幅增长。2004年前,北京市的非公募基金会仅有23家,从2005年到2013年短短的8年之内,一共成立了206家非公募基金会,占参检基金会总数的76.30%。相比于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数量虽然也有增长,但速度远慢于非公募基金会(见图2)。
图2 2004年前后成立的不同类型基金会数量
2.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截至2013年底,270家基金会分别由37家单位主管,其中主要的主管单位都是与基金会业务比较相关的一些部门,如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2013年新的变化在于出现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基金会,达到32家。主管5家以上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业务主管单位主管基金会数量
首先,民政局主管的基金会最多,达到了90家,占参检基金会总数的1/3。这类基金会大多数为慈善类基金会,在社会各个领域开展扶贫济困等工作。
其次,教委主管的基金会也比较多,一共有38家,占参检基金会总数的14.07%,这类基金会主要是高校、中小学的教育基金会。
再次,科协、文化局、社科联和文联主管基金会也较多。这些基金会涉及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成为继慈善、教育类之外北京市基金会第三个大的种类。慈善类基金会较多是全国基金会目前发展的共同特点,而教科文体类基金会则是北京市基金会的最大特色之一。这与北京本身的社会发展状况有关,不仅在社会中存在科技、文艺的研究和发展繁荣的需求,也有足够多的社会资源愿意支持教科文体、社会科学的发展。
最后是医学健康类基金会。这类基金会有些由卫生局主管,有些由药监局等其他与公共卫生相关的部门主管。这类基金会近年来也逐渐发展,虽然不如慈善类基金会增长快,但也已经开始崭露头角,呈现自身的特色。
北京有32家基金会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