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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农牧民收入倍增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

    作者:朱华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摘要: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处于落后状况,尤其是农牧民收入总体水平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增加农牧民收入依然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之一。本文通过对青海省农牧民收入倍增目标的认识、农牧民收入现状的分析,阐释了农牧民收入倍增目标面临的挑战,提出了青海省农牧民2020年实现收入倍增目标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青海省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尤其是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牧民收入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纵观全局,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处于落后状况,尤其是农牧民收入总体水平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增加农牧民收入依然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瓶颈之一,关系到农村牧区的稳定与发展,对扩大内需、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牧区,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关键。因此,充分认识当前农牧民收入现状,深入研究影响青海农牧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提出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对策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一 对青海省农牧民收入倍增目标的客观认识

    青海省到2020年实现农牧民收入倍增应实行两步走战略:第一步是以青海省2010年农牧民收入为标准实现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3862.7元增加到2020年的7725.4元(2010年不变价)。只要青海省GDP和人均收入年均增速均达到7.2%以上,就可以实现农牧民收入水平翻一番的目标。第二步是以全国2020年农村居民收入为标准的奋斗目标。

    对于倍增目标,应充分认识到以2010年为基准实现翻一番的目标是低水平的目标。青海省收入水平与全国及中东部省市的差距较大,2010年青海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相比相差2056元,到2020年差距将达到4298元以上,收入差距将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应站在更加宏观、更高的起点认识收入翻一番目标,确定农牧民实现收入翻一番目标应该是在实现本省以2010年农牧民收入翻一番基础上设定缩小与全国收入翻一番差距、缩小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收入目标。这就要求青海奋力后发赶超,只有在GDP和人均收入年均增速均达到10%以上,到2020年才有望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 青海省农牧民收入形势

    近年来,青海省农牧业有了较快发展,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农牧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呈现多渠道、多元化发展态势,为农牧民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农牧民收入快速增加,但整体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2005~2011年青海省农牧民收入水平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青海统计年鉴》,青海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2%,年均增速基本处于匀速上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11.77%,增速均低于GDP的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3.46%,2010年和2011年增速显著提高,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且平均增速也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2001年的3.82∶1,缩小到2011年的3.39∶1,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这一时期青海省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形势良好,农牧民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同期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增收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逐步缩小态势(见图1)。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相比,呈现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差距越来越大的趋势(见图2)。

    图1 2006~2011年青海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情况

    图2 2005~2011年青海城乡居民收入变动情况

    (二)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比重逐渐下降,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升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个方面,从构成看,农牧民的收入结构打破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高的状况,目前虽然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牧民收入的主体,但贡献率较2005年下降了20.7%,而工资性收入以及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的贡献率上升了13.3%和6.8%。2011年,青海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分别为1775.4元、2088.8元和744.3元,对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38.5%、45.3%和16.2%,说明农牧民收入结构渐趋合理,收入由实物为主转向以货币收入为主(见表1)。

    表1 2005~2011年青海省农牧民收入构成情况

    (三)第一产业收入比重较高,农牧民增收渠道单一

    2005~2011年,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第一产业收入比重始终保持在84%以上,上升空间有限;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在1.2%和6.4%上下波动,比重偏低,增幅不大,说明收入有较大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