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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京津冀生态建设协同创新研究

    作者:张贵祥 李磊 齐喆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摘要:

    京津冀区域要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都市圈、流域上下游、环海等空间区位,统筹安排水源功能区、生态廊道、中心城市、主轴交通与经济带、港口城市与滨海经济带、海洋生态经济等主导功能区;合理布局人口、城镇、交通、生态廊道、河流、排水体系等,通过合作、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如成立协调协作机构,试点财政横向转移支付,设立首都圈财政和京津冀共同发展基金(包括水资源与生态环境、扶贫专项基金),建立生态补偿、生态移民、生态移业(提升与转移)机制,依靠现代化、科学化管理,共同实现宜居、宜业与可持续发展目标。针对京津冀突出的水资源、水环境和城市地下水位问题,从创新生态补偿、水权市场的机制入手,提出强化基于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考核的双向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相关政策,细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针对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从区域联防联控的视角,提出创新区域碳交易市场机制,政府、企业、社会或NGO协同治理,加强生态防护林、湿地建设,共建生态屏障,防范生态风险,重视节能减排,制定加强生态环境管治和立法的配套政策;根据新的环保法,严格划定生态环境红线,提高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增强发展的协调性。

    一 研究背景与机遇挑战

    (一)研究背景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要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强调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努力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同时,总书记把张家口市、承德市定位于“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三地分别围绕生态环境、交通等签署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是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需要。京津冀三省市人口1.044亿人,土地面积21.642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482.4人/平方公里。京津冀自然环境山水相连、大气一体、地下潜流互通,林草相依,生态系统同源同体,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京津冀区域在水资源配置、土地资源平衡、水环境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防护林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优势互补,如果政策上能够实现突破,可以实现互利共赢。所以,在生态建设领域,需要通过协同创新,积极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二)机遇与挑战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曾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提出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强调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已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

    1.新环保法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新的环保法2015年起正式施行。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环保部2014年10月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重罚。对污染企业有严格惩罚,对守法企业,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税收政策上有所倾斜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和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负荷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及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南水北调中线通水与水源短缺缓解的机遇

    2014年12月12日下午,长1432公里、历时11年(2003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的南水北调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