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京津冀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之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再次提出将包括京津冀地区在内的环渤海地区打造成中国第三个经济发展引擎。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7点要求,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进入细化、实化和深化的新阶段。京津冀三地的区域合作进度逐步加快,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在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发展、制度保障、公共服务、生态治理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效。本文旨在通过归纳梳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展,总结三地协同发展的模式,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提供合理的政策建议。
一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状特征
1986年,在时任天津市市长李瑞环的倡导下,环渤海地区15个城市共同发起成立环渤海地区市长联席会,被认为是京津冀地区最正式的区域合作机制。京津冀地区近30年的一体化发展进程中,三地协同发展已由初期的“零星合作”阶段转向“快速推进”阶段。2014年之前,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发展多为三地间的零星合作,各地政府缺乏积极性,合作进展缓慢,仅有少数合作项目最终得到落实。然而自2014年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新快速推进阶段,三地协同发展呈现出“进度快,领域宽”的总体特征。
(一)协同发展进度加快
京津冀地区的区域合作具有较长历史,早在20世纪80年代京津冀都市圈的区域协调工作就已经开展,但是一直进展缓慢。1982年北京在《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首次提出“首都圈”的概念,随后进行了首都圈规划,成立了全国最早的区域协作组织——华北地区经济技术协作会,解决地区间的物资调剂,指导企业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京津冀地区的区域协作逐步削弱,三地政府更为专注于自身经济建设,在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展开激烈竞争,同时大型国有企业主导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区域间的产业合作。2004年,在国家发改委的召集下,三地发改部门在河北廊坊召开京津冀都市圈发展和战略研讨会并达成“廊坊共识”,在基础设施、资源、环境方面展开合作,并引导区域内行业和企业间的经贸、技术合作,建立京津冀发改部门的定期协商制度。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截至目前,虽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尚未出台,但三地协同发展已然进入快速推进阶段。京津冀三地政府之间、企业之间、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协议和具体项目数量逐渐增多,高层间互动愈加频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京津冀地区内已签署协议的项目多达八十余项。
(二)合作领域逐步拓宽
在京津冀一体化提出的初期,三地的合作仅限于部分低端产业,如首钢由石景山区迁往唐山曹妃甸,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河北经济发展,但对区域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此外,政府高层也缺乏有效的互动。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提出三地要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后,三地政府积极响应这一要求,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已在基础设施、产业合作、公共服务、生态建设、制度保障、行业组织等领域取得初步进展。
1.基础设施领域
在道路建设方面,秦皇岛市着力推进津秦铁路的建设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国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地区的运输网络形成,对促进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秦皇岛两市的开发建设,推动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津秦客专运行后,京秦铁路货运压力也将得到释放。此外,京秦高速、京台高速、密涿高速建设已列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议,确定了开工及竣工时间表。
在道路管理方面,京津冀地区已执行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京津冀地区统一车型分类标准,已实现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有效促进了京津冀三地间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
2.产业协同领域
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归纳梳理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发展的以往案例发现,三地产业合作领域多集中在“高科技、高层次、高产出”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商贸流通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领域。
(1)高新技术产业
2014年3月以来,为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京津、京冀之间在高新技术行业领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