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卫生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首次提出了“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的科学论断,强调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这些为青海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政策依据。青海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大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青海社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包括医疗卫生领域在内的城乡差别长期存在,影响深远,青海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尚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2013年是深化各项改革的重要一年,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面临着更加有利的环境,需要抓住机遇,从关键领域着手,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为青海实践科学发展观作出更突出的贡献。
一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公共卫生是促进国民健康的科学和艺术。它通过政府有组织的社区努力来改善环境卫生、预防控制疾病、保障公共安全、延长期望寿命、增进身心健康。所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就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地不分城乡,人无论老幼,皆有同质均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最能体现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的健康权益。正如李克强同志所指出的:“新医改最大的亮点在于,政府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应有之义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国家确定的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之一,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在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体系”(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居于首位。[1]公共卫生具有投资小、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晚得大病,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高国民健康素质,是坚持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本质属性,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
(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履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公共卫生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利益,近年来,我国抗击“非典”、“甲流”等重大疫情,开展汶川玉树等特大地震医疗救治,处置“问题奶粉”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践表明,人民健康高于天,公共卫生无小事。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政府履行职能的着力点转变到完善经济调控手段、强化市场监管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上来。加强社会卫生管理,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利益,是服务型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党和政府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又创造了一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健康和安全是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人赖以生存、生活、发展的基础,正如温家宝同志所指出的:“我们说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没有比人的健康和生命在民生里更重要的事情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关注民生之急、重视民生之要、保障民生之依、改善民生之需。[2]改善和保障民生要做到医而无类、病有所医,人皆有食、食之安全,居有其所、安居乐业,有教无类、学有所成,充分就业、创业有门。这表明,国民健康是政府的财富,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的倍增器,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