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温州自2011年启动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制定出台了系列地方改革政策,形成了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民办教育“1+16”政策体系。四年改革实践中,温州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学体制创新、民办学校教师社保制度、民办学校收费制度、民办学校投融资、产权归属、税费和土地政策、公共财政分配机制八大领域实现了突破与创新,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得以根本性优化,民间办学信心提振、投资热情高涨,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新时期,温州仍需持续推进改革,借全国民办教育改革政策出台之机,从根本上破除阻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决民办教育管理欠科学规范、优质资源不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立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基础,推动温州从改革试验区向改革示范区转型升级。
温州自古民间办学之风兴盛,南宋、晚清两个时期是温州民间办学的鼎盛时期。改革开放后,是温州教育史上的第三个民间办学高峰。温州以“保中间,促两头,活全局”的教育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具有温州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之路。特别是1993年,温州在浙江省率先出台《温州市社会力量办学暂行规定》,以“六个允许”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被誉为国内最富代表性的民办教育模式之一。也正是对温州民办教育改革探索的肯定,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将国家级改革项目——“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重任交给温州,期望温州突破民办教育体制机制障碍,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经验借鉴。2011年3月,温州全面启动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组织教育、发改、财政、国资、国土、人社、金融、民政、工商等部门,成立6个课题组开展系统调研,形成改革思路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2011〕8号)(即民办教育“1+9”政策)。此后,“1+9”政策几经修订完善,先后升级为“1+14”“1+16”政策。可以说,历时4年,温州通过顶层设计和推动,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底层活力,创造了21世纪民办教育改革的“温州样本”。2011年至今,近100多个地区的人员来温考察学习,不少地方出台的民办教育政策,不同程度地借鉴了温州的改革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各大媒体都对温州改革给予了较高评价,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也曾就民办教育问题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写信推介温州经验。
一 改革成效:实现八项创新与突破
综合改革前,由于政策法规等障碍,温州与全国各地一样,民办教育的发展面临体制束缚、空间限制,呈现出整体走弱的趋势,民办学校活力不足、师资不稳,民间办学热情日渐消退。温州在近四年的改革与探索中,以突破与创新为基点,瞄准发展障碍,边破边改边立,基本建立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体系,为国家民办教育政策的出台提供了基础性、实践性经验。
(一)创新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制度
温州建立的非营利性学校由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营利性学校由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分类登记制度,解决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源头性障碍。同时,温州出台将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明确了资产归属、合理回报、自主收费、购买服务等政策,形成与分类管理相配套的差异化的政策体系。为了推动分类登记改革落地,温州市政府授权民政部门印制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协调质监部门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416所学校参加改革试点工作,376所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40所登记为企业法人。
(二)创新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
以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为目标,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学,大幅提升教育公共品的供给能力。目前温州兴起五种办学模式:一是委托管理。民办委托民办,如经济开发区的春晖中学(民办)委托平阳三中(民办)管理;公办委托民办,如平阳政府委托浙鳌高中(民办)管理平阳二中(公办)。二是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永嘉政府投资4.2亿元,占地250亩建新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引进翔宇教育集团创办温州翔宇中学。三是国资主导、民资参与举办模式。如温州外国语学校迁建项目。四是公办与民办合作。优质公办学校通过输出品牌、管理、师资,扶持民办学校快速发展,如温州中通国际学校、瓯江小学分别通过与温州市实验小学、鹿城区建设小学合作,逐步发展成为优质民办学校。五是捐资办学。森马集团捐资3亿元举办温州森马学校。另外,实施综合改革以来,全市共有117所公、民办学校结对,扶持民办学校发展。
(三)创新民办学校教师社保制度
民办学校教师大多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的收入不及公办学校教师的2/3,这成为师资不稳、不优的根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稳住并提升民办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温州建立了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困难救助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