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是我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两型社会”列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青海凭借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生态、资源地位,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从青海的省情实际出发,探索一条适合高原、适合藏区、适合欠发达地区“两型社会”的建设道路,对作为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和资源富集的青海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全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 青海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紧迫性
青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根据形势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提出了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奋斗目标,向世人展示了青海更加幸福美好的广阔前景。当前,青海经济发展正处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掠夺型向节约型、短期型向持续型根本转变的关键时刻,要实现“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战略任务,必须着眼于青海独特的生态地位、资源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两型社会”。
(一)建设“两型社会”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战略选择
青海地域辽阔,冰川雪峰、森林草原、湖泊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系统独特而稀有,具有重要的、无可替代的生态战略地位和巨大的生态环境价值。作为青藏高原的主要组成部分,青海生态不仅关系到青海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中国及东南亚地区,甚至世界的生态平衡,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生态系统。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青海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区、环青海湖生态保护等一系列环境保护项目的相继实施,有效遏制了青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但从总体上看,青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依然很大。鉴于此,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保护好青海的生态安全,维护好、发展好青海的生态环境,对生态修复、循环利用、节能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二)建设“两型社会”是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
青海地大物博,资源种类繁多,蕴藏量丰富,特别是开发利用条件相对较好的矿产资源、新能源、动植物资源,不仅是大自然赐予青海各族人民的财富,也是赐予整个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可以说,青海在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资源战略储备地位,是我国未来重要的资源接续区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资源供应区,也是青海建设“两型社会”的先决条件。因此,青海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实现资源的综合有效科学利用,不仅是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资源保障,必将为国家的整体发展发挥重大作用。
(三)建设“两型社会”是青海推进“四个发展”的重要保证
青海的发展规律,就是要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必须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只有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才能实现跨越发展;只有以人与自然协调为目标,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才能实现绿色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只有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保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各族人民,解决好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才能实现和谐发展;只有建立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密切联系、协调互动、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新型关系,从根本上优化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才能实现统筹发展。所以,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必然为推进“四个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