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自青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以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的召开、启动“文化名省”建设新征程为标志,青海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
一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是“科技、智力与文化相结合的产业”或者“是一种主要利用知识、信息和智能资源来创造大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现代产业”。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对推动青海实现跨越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等诸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是青海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
青海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2010年,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当地GDP的12.3%、9.6%、5.6%,而青海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1.66%。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意味着青海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具有相当的潜力。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对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态势的展望,其增加值与GDP的比重要达到5%以上。所以,如把青海文化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青海文化产业必须摆脱当前单一依靠文化的模式,而是要与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从而加快青海跨越发展。
(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青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解决的问题
青海工业主要以资源粗加工为主,发展方式较为粗放。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平均水平是1.03吨标准煤,而青海是2.55吨标准煤。在“十二五”期间,青海依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来完成节能降耗的任务十分繁重。文化产业作为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少、知识密集、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如与其他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将对加快青海“四个”发展产生显著成效。当前作为文化资源大省的青海正面临着特色文化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经济优势的机遇。充分发掘特色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根本上推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三)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手段
随着青海经济的快速发展,青海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精神文化需求也日趋旺盛。当前,青海人均GDP已超过3545美元,这预示着青海省文化消费将进入持续增长阶段。当前青海各族人民的文化消费水平与全国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层次,这折射出青海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目前青海省基层影剧院、图书馆等一些文化场馆匮乏,甚至个别县没有一座像样的图书馆和电影院,看一场电影都成为当地群众对流动放映车的一种期盼。建设美丽中国、美丽青海,就要使全省人民过上幸福的日子。而文化,在这里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走产业融合发展之路,“文化惠民”才能落到实处,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强烈愿望才能得到满足。
(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必然选择
历史上先后有羌、汉、匈奴、月氏、鲜卑等20多个民族生活在青海,先后驻足或迁徙。千百年来,经过各民族频繁互动交融,形成了今天青海的汉、藏、回、土、蒙古和撒拉6个主体民族。各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手工技艺、绘画建筑、饮食医药等多方面相互影响,吸收采借,取长补短。文成公主经青入藏,弘化公主与吐谷浑王诺曷钵和亲等众多历史事实,成为青海民族团结、和睦共处的典范。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由于各民族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加之个别敌对势力歪曲、挑拨和破坏,造成了民族间的一些隔阂和误解。如今,我们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促进各民族群众生活改善,并在思想和精神上交流共进,巩固“以昆仑文化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文化格局”,促进各民族间的理解和信任,进一步巩固和夯实青海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之基石。
(五)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是提升“大美青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当今文化知识与经济相结合、文化元素与高科技相结合,促使商品知识储量和文化附加值日益成为产品的重要竞争力。通过打造“大美青海”品牌,全省上下已对青海丰富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以及大美的自然有了深刻的认识。因此,深挖文化潜力,增强文化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