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60年按中国传统的纪年方法就是一甲子,是经过一个轮回到了新的起点。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千年未有之巨变,已经由原来的农业和农民大国逐步转变为新兴的工业大国,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已经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正在向更高的全面小康水平迈进;人口结构类型发生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平均期望寿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从人口大国跨越为人力资源大国;中国数亿人摆脱了贫困,为全球反贫困事业作出重要贡献;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形成,这将结束中国数千年来农民没有社会保障的状况。
中国60年的发展经验表明,民生是经济社会建设的重点,发展要以民生为先:温饱是民生之始,就业是民生之本,教育是民生之要,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社会安全是民生之盾。
一 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历经战乱之后,民生凋敝、满目疮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迅速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稳定物价,改善人民生活。随着经济的稳定增长,各项社会建设和社会化事业也得到发展。到改革开放之前,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建立起了为工业化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医疗体系。但是,社会建设一方面取得很大成就,另一方面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社会事业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遭到破坏,温饱和贫困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全国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建设也出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局面。
“社会建设”在中国社会学的学术语言里,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20世纪30~40年代,“社会建设”曾经是一个热门话题。当时倡导社会建设最积极的是社会学家孙本文,他在1933年还创办了一本由他本人任主编的杂志,刊名就是《社会建设》。“社会建设”现在是一个通俗易懂的词,但它与过去社会学里的“社会建设”概念相比,并没有一种历史上的话语延续。过去我们常说“社会主义建设”“现代化建设”“国家建设”或“经济建设”,但很少提到“社会建设”。我们过去在论述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时,常常提到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任务,但通常不把“社会”作为一个单独的领域来部署任务。现在我们关于“社会建设”的概念和思想,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中引申出来的。如果要对我们现在说的“社会建设”的概念下一个定义的话,可以说社会建设就是按照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治理、改进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社会”这个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所涵盖的范围有很大差异,所以有所谓“大社会”和“小社会”的说法。对社会的研究,理论上有几种不同的分析框架。
一是二元的“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如洛克政治思想传统里“社会先于国家”框架;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社会思想传统里“社会制衡国家”框架;还有黑格尔哲学思想传统里“国家高于社会”框架。马克思把黑格尔的框架头脚颠倒过来,认为基础(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上层建筑(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并进而发展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在现代,哈贝马斯从“市民社会”的理论中进一步引申出“公共领域”的概念。
二是三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分析框架。如一般的现代化理论通常认为,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是三位一体的现代基础制度。这个分析框架在公共选择理论的社会治理的应用方面得到深入发展,比如最近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她也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她认为传统的分析公共事务的理论模型主要有三个,即哈丁(Garrett Hardin)的“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1968)、戴维斯(Robyn Dawes)等人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1973,1975)以及奥尔森(Mancur Olson)的集体行动逻辑(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1965),但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市场的就是政府的。奥斯特罗姆另辟蹊径,提出通过社会自治管理公共物品的新途径,认为运用什么办法应因地制宜,关键是取决于管理的效果、效益和公平。
三是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