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党的十七大报告做出重大决定,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近几年来,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等领域,我国加快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步伐,一系列相关社会政策付诸实施,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所谓民生问题,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内涵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问题有了比温饱问题更广泛的含义,反映了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新要求,也反映了人们对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民生建设的新要求。
在这种宏观背景下,为了解当前的民生状况、民生问题以及公众对民生建设的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8年5~9月,开展了第二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GSS 2008,CASS)。此项全国抽样调查覆盖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35个县(市、区)、257个乡(镇、街道)和520个村(居)委会,共成功入户访问了7139位年龄在18~69岁的居民,调查误差小于2%,符合统计推论的科学要求。基于此次调查数据和2006年的第一次调查资料,形成本研究报告。
一 城乡居民生活状况
1.居民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仍然明显
70%的城乡居民认为生活水平得到改善。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在主观感知上还是在客观收益上,民众的生活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以2008年为例,有近70%的城乡居民认为,他们的生活水平比五年前有所上升,只有12.4%的城乡居民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有所下降。有近60%的城乡居民认为,未来5年的生活状况还将继续改善。这不仅反映了人们对经济发展和生活状况改善的充分肯定,也表明了对未来的良好预期(见表1-1)。
表1-1 城乡居民对生活状况的评价(2006年、2008年)
与第一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2006年)的数据相比,可以看出,2008年城乡居民在经济方面的受益感更强。认为生活水平有所上升的人所占比例比2006年高6个百分点;对未来5年生活水平提升有乐观预期的人也高了4.4个百分点。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自2006年以来,农村居民的受益感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从图1-1可以看出,在2006年第一次调查中,农村居民认为生活水平有所上升的比例为69%,高于同期的城镇居民近13个百分点;在2008年的第二次调查中,认为生活水平有所提升的农村居民比例上升到了76.3%,依然比同期的城镇居民高了近13个百分点。这种趋势说明,自2006年以来,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保农、惠农、助农、富农的政策,使得广大农村居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图1-1 城乡居民对5年来生活状况变化的评价(2006年、2008年)
居民生活的品质在不断提高。调查表明,居民生活的品质在不断提高,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比重在逐步缩小。根据调查数据测算,2007年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35.2%,有近78%家庭的生活已经达到宽裕及以上水平。按照相关国际标准,城乡家庭生活达到富裕水平(恩格尔系数30%以下)的住户占39.1%,达到比较富裕水平(恩格尔系数30%~39%)的占20.8%,达到宽裕水平(恩格尔系数40%~49%)的占18.0%,温饱及贫困(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上)的占22.1%。
居民的房产状况和居住条件也得到极大的改观。调查数据表明,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42.8平方米(中位数为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9.8平方米(中位数为36平方米)[1]。受访家庭对自有房产的自我估值平均为15.8万元/户,其中大中城市居民的房产自我估值平均为29.5万元/户,小城镇居民的房产自我估值约为16.2万元/户,农村居民的房产自我估值为9万元/户。这充分表明,绝大部分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房产已经成为城乡居民家庭最重要最基本的财产(见表1-2)。
但是也应该看到,房产状况和居住条件在城乡之间,在不同家庭收入等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大中城市中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远远落后于其他群体。大中城市中家庭人均收入属于低端40%的人群,自有住房的比例仅为80%略强,比大中城市的平均水平低了10个百分点;人均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