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关于中国现阶段的收入差距,国内外学术界已经进行了相当广泛的研究。总的来说,各种研究结论几乎一致认为,无论用什么标准来测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都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判断这种差距的社会经济意义。例如,现有差距是否已经过大,是否出现两极分化或单级分化,库兹涅茨的倒U形假说在中国是否适用,未来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又将如何演变,等等。
一 研究的问题与假设
现阶段中国收入差距已经较大,不管人们对此有怎样不同的理解,这一点终究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我们关注的问题是,这种较大程度的差距是怎么演变过来的?其演变过程具有怎样的特征和性质?差距的未来演变又将如何?这些问题不仅是学术研究的焦点,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学术界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提出了许多竞争的理论观点。
不同国家的收入差距在不同时期都有其自身的演变模式。所谓收入差距变动模式,除了差距本身变动的过程态势之外,更重要的是蕴涵在这种态势中的贫富分化情形。例如,库兹涅茨发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50年中,西方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倒U形变化过程(Kuznets,1955);其他一些学者的研究又发现,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西方主要国家的收入差距呈现大U形转变(Alderson,Beckfield and Nielsen,2005)。就中国而言,在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这种差距的演变中是否出现两极分化态势?这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提出了种种看法,但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迄今为止,中国不存在收入两极分化现象。这种看法主要有两类依据。第一类依据是,当代中国的收入差距是在全社会整体收入水平共同提高的基础上出现的,而不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因此不能认为中国收入差距已经出现两极分化,即使收入差距程度较高,也不等于出现了两极分化(陈宗胜,1997;王明华,2003)。第二类依据是某种理论逻辑。部分学者援引库兹涅茨假说,相信现阶段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市场化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部分学者援引马克思、邓小平的有关论述,认为两极分化是被马克思、邓小平赋予了确定含义的概念,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商品经济以及剥削等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因此,两极分化是一个阶级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目前不存在两极分化(苏晓离,1996;金喜在,1996;王明华,2003;朱红军,2007;宁德业、庞业君,2007)。
第二类观点认为,中国目前已经存在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甚至相当严重。相关研究大多撇开了阶级分化问题,将分析矛头直指中国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及其变动过程本身。当然,其中往往也包含特定的理论或价值指向。有学者认为,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够合理的情况下,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胡代光,2004;杨圣明,2005;章洪海、苟娟娟,2005;周新城,2006;张保平,2007;王小鲁,2007;傅玲、刘桂斌,2008;徐现祥、王海港,2008;张奎、王祖祥,2009);有学者归咎于所谓“生产关系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非公有经济的存在(谭芝灵,2006);还有学者则认为市场竞争和非公有经济中存在的“剥削”是主要原因所在(卢嘉瑞,2002)。这种认识的经验依据主要是各种官方统计数据,个别也有实证调查作为基础。一项实证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内部的收入分配变动趋势是高收入群体占有的收入份额在迅速上升,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份额在不断下降(马晓河,2003),这就具有“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两极分化意味了。
第三类观点则认为,中国的收入差距程度较高,存在发生两极分化的可能性。许多研究者持论谨慎,一方面,他们认为现阶段中国收入差距已经达到相当大的程度,而且仍呈继续扩大的趋势,甚至处于失控状态;另一方面,他们不认为这种状况意味着中国收入差距已经达到两极分化的程度,但存在出现两极分化的可能性,值得引起高度警惕,需要尽快遏制或扭转现有分化趋势,避免出现严重的差距和两极分化(孙立平,2003;李实、佐腾宏,2004;刘国光,2005;郭飞,2005;权衡,2006;Wang,2006;宋士云,2007)。一些文献在分析中使用了两极分化概念,并根据极化指数等指标研究了中国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