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一 人口与经济发展问题的背景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正确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各要素的关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人口政策,对人口发展进行了一系列规划部署:1980年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1991年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2000年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06年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决定,明确提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30年过去了,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出生4亿多人,人口增长模式从过去高生育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的“高、低、高”模式过渡到目前的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低、低、低”模式,缓解了人口与就业、资源、环境的矛盾,创造了长达30年的“人口红利”期。
但计划生育政策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人口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走向负增长、生育率水平偏低、人口性别比偏高、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进程加速等,这些问题给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根据人口发展状况,认真研究人口政策,并作适时完善,解决已经出现的少子化和老龄化等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一般认为,妇女总和生育率(即按照现有生育模式,一个妇女终生生育的孩子数)代表人口的世代更替水平,人口学把总和生育率2.1视为人口发展的更替水平,低于2.1即为低生育水平。我国则把均衡型人口所要求的总和生育率定在1.8,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0年,中央确认我国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根据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总和生育率已多年低于1.5,联合国在2010年发表的《世界生育率模式2009》把中国2006年的总和生育率修正为1.4,归入低生育国家行列。这个生育率不仅低于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发达国家1.6的平均水平。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变化趋势如表1所示。
表1 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也越来越关注数量以外的人口结构、素质等均衡性指标,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国家“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是:(1)妇女总和生育率1.8以下;(2)人口自然增长率6‰以内;(3)2010年末总人口13.41亿人;(4)人口素质,2010年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4年。
国家“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是:(1)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7.2‰以内;(2)总人口13.9亿以内;(3)人口素质目标,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4)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15以下。
对2020年的人口规划目标: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左右;就业比较充分;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是国家对人口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也是针对人口众多基本国情、人口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定。人口、资源、环境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三大要素,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并共同构成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人口问题的精神是“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强调要“逐步完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