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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的“十二年国教”及其评析(2014~2015)

    作者:任怀鸣 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摘要:

    作为台湾省近45年来最大的教育改革,“十二年国教”终于在2014年9月正式上路。然而,自政策宣布迄至实施后,争议始终不断。以第一年实施的结果看,四项较为核心的政策内涵,仅“自愿非强迫入学”透过立法完全落实,其余“普及”、“免学费”、“免试”皆呈现或多或少名不符实之现象。此一现象反映了执政者的矛盾思维与妥协性格。

    Abstract:

    Being the largest education reform for the past 45 years,Taiwan’s 12-Year Public Education was launched in September 2014 finally. However,the controversy had been continued since the policy was announced,even after its implementation. Examining the results of the implementation in the first year,among four core values of the policy,only “non-compulsory” had been fully achieved through legislation. The rest of them,“universal”,“free tuition”,and “exam-free”,hadn’t been delivered properly through the execution. The inconsistency reflected the contradictory thinking and compromise character of the authorities.

    一 前言

    2014年8月15日,当2万多名参加第二次“高中职免试入学分发”的国中毕业生赴各录取高中职报到,“十二年国教”这个继1968年实行“九年国教”以来台湾最大的教育改革算是勉强完成着陆。8月初,当整个入学作业还没完全落定,执掌改革“兵符”的台湾“教育部部长”却遭阵前换将,但舆论的负面评价似乎已难挽回。台湾的第三大党“台湾团结联盟”在8月26日公布民调指“63.3%民众认为十二年国教实施失败”;尽管台湾“教育部”随后也发布民调指“逾八成高一新生及家长满意即将就读的学校”,但舆论似乎并不领情。

    事实上,自马英九先生在2014年元旦文告中宣布“2014年全面实施十二年国教”以来,此一改革方案即纷扰不断。知名学者投书台湾当局与“教育部”,质疑十二年国教之免试升学将葬送竞争力;继而引发后续一连串“菁英派”[1]人士“反十二年国教”的联署活动。此外,还包括地方官员反对“中央”请客、地方买单,要求“免学费排富”,以及后来针对入学技术的各种争议(例如:是否可以“先特后免”,是否可以“一试二用”,是否应该废除“志愿序”,以及对其他免试入学各种“超额比序”项目的质疑等等)。截至笔者完稿之际,即使台湾“教育部”早已宣布新年度的修正方案,这些质疑仍未完全消除。

    究竟,台湾“十二年国教”实施第一年的实况如何?是否真如批评者指称为“一场骗局”?整个“十二年国教”政策的转折及未来的可能发展又将如何?此皆为本文探讨之重点。

    二 第一年(2014学年)实施概况

    2011年9月20日,台湾当局核定《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实施计划》,描述了十二年国教的基本内涵。其中,后三年的高级中等教育才是此次“十二年国教”的政策重点;而其所指的七项“主要内涵”中,有四项较为核心:普及、自愿非强迫入学、免学费、免试为主。该计划对此四者的说明如下:

    ·普及:针对15岁以上之学生,提供均等之教育机会。

    ·自愿非强迫入学:本阶段将提供足够且多元就学机会,但尊重学生与家长的教育选择及参与权,不强迫入学。

    ·免学费:本阶段将免纳学费,但仍须缴纳杂费、代收代付费及代办费。

    ·免试为主:本阶段国中毕业生七成五以上将采免入学测验方式升入高级中等学校(高中、高职或五专[2]),但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得保留招生区内少部分名额,以供学校采取特色招生方式,经考试分发入学(采取学科测验)或甄选入学(采取术科测验)。

    然而,第一年的实际状况如何呢?分析如下。

    (一)普及

    2014年8月14日,台湾“教育部”发布之实时新闻《15个就学区已公告第二次免试入学学生录取结果》指出:“2014年各高级中等学校提供近31万招生名额,第二次免试入学办理完竣后,尚有5万962名缺额。”显示高中职之入学机会大幅供过于求;若对照今年的中学应届毕业生人数,也确实如此[3]

    然而,此是否即代表“就学机会之普及”实有讨论空间。例如,研究显示,台湾省各县市“境内高中职招生容量”能够满足“本县市内国中毕业生”的比率(就学机会率),仍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以致许多学生必须跨县市就学。其实,即使同一县市,都会区与偏乡之就学机会也不平均。此外,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收费(虽有“免学费”政策,但并非全面免费,详后)与质量亦普遍存在差距,而此前私立高中职之学生数仍占约四成五。虽然今年情况如何,仍有待官方数据呈现;但“城乡差距”与“公私立差距”的情况,相信并未消除。

    (二)自愿非强迫入学

    为因应“十二年国教”的实施,台湾省于2013年6月27日三读通过“高级中等教育法”(整合原有之“高级中学法”及“职业学校法”),将“自愿入学”之高级中等教育,与“强迫入学”的九年国民教育作一区分。换言之,“高级中等教育的入学”从此被定义为台湾省民众的权利,而非法定义务;而适用于九年国民教育的《强迫入学条例》,则因此得以排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适用。

    (三)免学费

    由台湾“教育部”今年初的对外说明可知,2014学年度实施的“免学费”政策,其实并非全面适用。其中,就读高职(含五专前三年)的一年级新生,不论公私立,一律免学费;而就读高中者(亦不论公私立),则必须是家庭年所得在新台币148万元以下之学生,才得以免学费。至于家庭年所得在新台币148万元以上者,公立高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