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网络借贷交易规模和平台数量快速发展,在满足小微信贷群体需求、减少金融市场的信贷配给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总数已达1575家,年交易规模已经接近2528亿元。[1]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信贷作为传统商业银行信贷渠道的补充作用正在逐步增强,对实体经济产生的积极影响日渐显现。但是,由于种种因素影响,网络信贷行业隐藏的风险也逐渐暴露,平台关张数量越来越多。2012年以前,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关张总量约为20家。2013年,关张的平台数量快速增长到70家。仅2014年12月就有92家网络借贷平台关门歇业,[2]全年关张歇业的网络借贷平台总量已经达到275家,一些运行时间达到2年左右的老平台如快速贷、全民贷等也出现了提现困难,给投资者造成了较大损失。
快速发展的网络借贷行业为何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倒闭风潮?我们分析在缺乏外部监管、平台运营状况对外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可能有自融资的欺诈行为,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也可能因流动性风险或项目到期而自动终止,但对网络借贷平台影响最大的是其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传统信贷类机构对信用风险管理有着严格的风险控制流程,内部利用客户历史数据建模,外部借鉴征信系统数据共享借款人信用信息,并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将失信借款人排除在贷款对象之外,将资产不良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提升经营的稳定性是信贷机构面临的主要任务,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完善的征信体系支持,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与传统商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交易相比,网络借贷交易双方通过信贷平台交易,无法制约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各信贷平台之间仍然是信息“孤岛”,未能形成有效的经营信息分享机制;网络信贷平台无法获得有效的征信服务支持。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关张浪潮,不仅影响了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前景,也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情况严重时可能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2014年以来,网络借贷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日渐凸显,建设和完善我国征信体系,为网络信贷行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持,已成为我国网络贷款行业健康发展面临的首要任务。
二 我国网络借贷征信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网络借贷是借款人以个人身份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融入资金的信用交易行为,因此网络借贷的征信本质上就是针对个人的征信。与国外相比,我国征信行业发展历史还相对短暂。美国是全球个人征信体系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征信行业有超过150年的发展历史,而我国集政府和金融机构之力搭建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2006年才全面投入运行,并于当年内开始向商业银行等传统类信贷机构提供在线个人征信服务,而社会机构兴建个人征信系统还处于萌芽阶段。
(一)我国个人征信服务发展现状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我国覆盖范围最广、涵盖信息主体规模最大、可靠性最强的征信系统,这个系统采集了全国范围内主要信贷机构的信贷数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所有信贷类机构都必须向个人征信系统提交信用交易数据,由于我国信贷机构类型和数量快速变化,目前该系统对新型信贷机构(如小贷公司、财务公司、网络借贷等信贷机构)的数据采集范围较为有限],并通过清洗、整合等数据处理流程,将个人的信用状况较为全面地展示出来。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末,征信中心收录自然人信息8.57亿条,其中有信用记录的自然人3.51亿人,[3]对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全面、准确地揭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运行的征信系统,一些社会机构也开始介入个人征信系统,如平安集团利用其下属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积累的个人信息搭建个人征信系统,阿里集团利用淘宝支付平台积累的消费者信息搭建个人征信系统等。
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相比,社会机构办理个人征信系统难度大得多。首先,社会征信机构无法获得信贷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一些社会机构依托集团母公司经营信息开展征信业务,但是由于我国金融机构数量庞大,地域广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