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一 引言
小微企业不仅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扩大我国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及推动经济创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在会计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架构等方面不够规范,融资规模较小,金融市场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配给行为普遍存在,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透明度低,缺少贷款抵押和担保,商业银行无法有效开展贷前审查、信贷管理成本过高的特点,我国传统商业银行在向小微企业发放信贷过程中探索建立了四种信贷模式:一是根据“大数法则”降低风险,商业银行以风险可控为出发点,向小微企业批量授信来分散风险;二是为小微企业开办“信贷工厂”,通过流程化作业,向小微企业集中授信;三是利用“人缘、地缘”等渠道,通过实地走访,获取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针对不同企业采取差异化授信;四是利用社交或生产经营“圈子”,向某一特定商圈或产业链内的企业提供融资,按需授信。在这四种模式中,前两种模式主要降低信贷发放和管理成本,通常为大中型银行采用,后两种通常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采用,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的社会网络和产业链特征,如浙江泰隆银行以“地缘、人缘和业缘”为基础,结合小微企业主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三品三表”,并通过道义担保、辅助担保及多人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既较好地满足了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也获得了良好的经营绩效。
对于传统商业银行而言,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固然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但高昂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成本以及明显的规模不经济降低了信贷的吸引力。因此,即便国家针对性的出台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扶持政策,明确要求传统商业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份额,绝大部分小微企业仍然因信用等级达不到银行要求或者无法适应商业银行冗长的审批流程而最终与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失之交臂。这其中,除了极少数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可以获得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的资金支持外,大部分盈利不错但成长性一般的小微企业,因无法及时得到资金扩大生产规模而错失发展良机,这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也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造成了不必要的社会福利损失。
网络借贷的出现,为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打开了一扇窗口。依托丰富的线上资金来源和线下的贷前审查以及信用风险控制手段,网络贷款平台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远高于传统商业银行的资金收益率,另一方面也较为有效的满足了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二 网络借贷本质及其特征
(一)网络借贷本质
网络借贷是借贷双方利用互联网技术,消除信贷市场中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促成信贷交易达成,因此网络借贷本质上仍然是信贷交易。与传统的通过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不同的是,网络信贷是借贷双方直接达成信贷交易,借贷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参与交易过程,不承担借款人潜在的信用风险,因此网络借贷属于直接融资范畴。互联网将世界各地的计算机终端、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和服务器相互连接,形成全球性网络整体,使信贷交易双方能低成本、实时的获取全球各地与金融交易决策相关的信息。随着互联网应用范围的日趋广泛,固定互联和移动互联等接入端数量越多,互联技术越发达,信息传递速度越快,网络信贷平台促进信贷交易达成的作用就越强。
如图1所示,传统信贷市场中由于信贷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信息搜寻成本高昂,资金供求双方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取交易信息,必须借助于银行等中介才能达成交易。这种模式增加了交易成本,同时由于供求双方难以直接沟通,市场传递过程中的信息失真也导致金融市场无法有效满足真实的需求,特别是在这种传统的信贷交易模式中,信贷交易双方相互分离,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向存款人支付利息成本,另一方面还需要承担借款人潜在的信用风险,由于风险无法有效转嫁,商业银行通常采取信贷配给对借款人进行筛选。按照古典经济学理论,信贷市场出清时资金供求双方都能以合适的价格达成交易,但现实中由于信贷配给广泛存在,市场扭曲现象十分常见。
图1 传统信贷市场以中介解决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大规模普及应用,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贷市场扭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