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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零售业信用发展研究(2006~2015)

    作者:张昊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零售业的信用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但整个行业正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信用问题有了新的表现:一方面,价格、质量等方面的欺骗行为更加隐蔽,损害了消费信心;另一方面,恶意拖欠供货商货款等行为频频发生,给生产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本报告从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通过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开展信用评价与结果公开等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

    Abstract:

    The credit status of general retailing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However,the entire industry is facing pressure to upgrade now,and the credit problems have a new performance. On the one hand,fraud of price and quality becomes more subtle,which harms consumer confidence;on the other hand,payment delays occur frequently,which leads to negative impact on the production industry. This report holds that more interventions on competition,such as the usage of anti-monopoly policies,should be valued in guiding the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enterprises to establish a better channel relationship. And regular government regulation actions,correct concepts of consumption,credit evaluation and publish,as well as the self-regulation of retailing industry,will als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credit condition of general retailing.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结束了“假冒伪劣横行,坑蒙拐骗猖獗”的时代,基本建立了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监管体系。但我们发现,零售业中价格欺骗、以次充好的现象仍然存在,损害了消费信心;同时,销售商长期占用甚至恶意拖欠供货商货款等行为也频频发生,给生产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在未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经济结构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认识综合零售企业对消费者、生产商以及其他合作商的信用情况。本报告将围绕我国综合零售业信用建设的发展现状、主要问题、影响因素等展开讨论,并结合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建议。

    一 综合零售业信用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综合零售业的行业状况

    综合零售业是一个既传统而又现代的商业行业,涉及杂货店、便利店、超市、百货等诸多业态。目前,随着消费习惯的变化与交易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大型专业店等在我国进入了上升期,而综合零售占零售业总体的比重是逐渐降低的。2008~2013年间,规模以上综合零售企业的数量、就业人数及销售额占比分别下降了7.0个、10.0个和7.0个百分点[1]

    不过,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不同地区之间、不同规模的城市或城镇之间,在收入水平、购买偏好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会对消费者选择零售形式产生影响,使各种业态的发展情况呈现不均衡特征。因此,虽然综合零售业的竞争环境正日趋严峻,但整个行业仍具有相当的生存空间。我国2013年规模以上综合零售业销售额占零售业总体的比重仍处于24.8%的相对较高水平。而与发达国家比较,2002年美国的这一比重为14.9%,2007年时进一步降至14.2%。在日本,近年来这一比例都维持在11%左右[2]。可以预见,在满足我国城乡居民的日常消费需求方面,综合零售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是难以被完全替代的。

    (二)综合零售业的信用现状

    1.综合零售业总体信用状况不断改善

    综合零售业涉及消费者、供货商、合作商等多个信用对象。总的来看,近年来综合零售业的信用状况呈不断改善的趋势。面对消费者时,做到“童叟无欺”“货真价实”,既是这一行业历来所应秉持的基本信用原则,也是现代综合零售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目前,产品明码标价、售后质量保障等规范化的经营服务已经在内外资零售企业中广泛采用。随着市场秩序的规范与行业环境的变化,零售商拖欠供货商货款的情况有所好转,没有出现严重影响地区商品流通的行业性工商冲突。

    2.提高零售商信用的手段日益多样,涵盖范围日趋扩大

    针对综合零售业的信用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手段最为丰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等专项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消费者协会等主体共同联合,使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失信行为得到了遏制,极大地改善了消费环境。201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18207件,占到全部投诉的2.94%。这一比重较2013年下降了0.76个百分点。受理假冒投诉5493件,占总投诉的0.89%,该比重较2013年下降了0.22个百分点。

    近年来,零售商、供货商之间的信用关系也开始受到关注。2006年,《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对零售商支付期限以及延期支付货款的行为做出了约束性规定,初步实现了有规可依。

    3.短期内综合零售业失信现象难以根除

    虽然综合零售行业的总体信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由于市场发育、管理体制、地区差异等多种原因,企业失信的现象难以根除,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仍需加以重视。在与消费者相关的方面,近年来,零售商主动对接上游、“自采”商品的业务有所增多。在此过程中,零售环节在商品选择、流通加工等方面的职能得到强化,但同时也加大了发生信用问题的潜在风险。在与供货商相关的方面,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零售商往往拥有较强的市场势力,因而容易出现通过失信行为向上游转移成本与风险的现象。这一领域是当前综合零售业信用问题的多发区和矛盾的集中区。

    (三)综合零售业存在的主要信用问题

    1.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在信息社会,零售业中出现了行业传统职能以外的许多信用问题。目前,许多商场、超市都建立了顾客会员制度,通过消费积分实现会员折让或换购。综合零售企业由此获取了消费者的身份信息,如果将这些信息泄露,就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