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
前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城市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导致城市公墓需求扩张。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上海市规划公墓用地5000亩,目前可用墓地仅存1000亩,这说明80%的公墓墓葬土地已经用完,如不开发新的墓地,最多使用7~8年。在北京,33个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11379亩,已使用土地6000亩,如不合理规划开发,很多公墓都将陷入“死墓危机”。除了一线城市外,在部分省会城市,目前也开始面临着墓地饱和的情况:南京市剩余的公墓规划用地最多使用10年;合肥现存公墓只够用5年;西北地区的陕西、新疆等地的省会城市以及新兴核心城市,也逐渐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1]
城镇公益性公墓的稀缺,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城市经营性公墓垄断了城市公墓市场,公墓价格虚高,城镇居民选择余地小,使得殡葬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影响了社会和谐。此外,大部分公墓主要是以水泥或石料板块制成的墓穴和墓碑,给荒山包上了一层坚硬的外壳,这种公墓较之土葬墓对环境的后续影响甚至更大。在此情形下,建设可持续型城镇公益性公墓,对维护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满足城镇居民基本殡葬需求、节约城市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我国城镇公墓规划与建设的总体情况
城镇公墓规划与建设是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前提条件。根据民政统计年鉴,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现有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406个。[2]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城镇公墓规划与建设现状,我们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采用问卷和实地调查方式,对甘肃省、广东省、北京市、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上海市共91个公墓的建设现状进行分层抽样调查。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公墓的基本情况、公墓的占地面积、服务人口;墓区整体规划情况与墓穴规划数量;骨灰墓穴安葬方式和骨灰格位安放方式占地面积指标等。
(一)建成年代与功能布局
所调查的公墓主要建成于2000年后,有47个,占整个调查比例的51.64%;建成年代在1990~1999年的有32个,占整个调查比例的35.16%;建成年代在1990年前的有12个,占调查比例的13.18%(见图1)。从整体上看,在一些较发达的大城市,公墓的规划建设系统,基础设施完善,各功能区基本由办公区、销售区、骨灰纪念堂、墓葬区、树葬花葬区、休闲广场等区域组成,承担相应的安葬、接待、服务等功能,公墓内生态环境良好,如上海福寿园。但是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中小城市,殡葬园区建设中没有系统的规划,整体凌乱,生态环境较差。
图1 城镇公墓建设年代
(二)建设类型
所调研的公墓在满足公墓基本功能和生态要求的前提下,按建设侧重不同,主要有两种类型:园林化公墓和一般性公墓。园林化公墓通常有较高的绿化覆盖率,类似园林,陵墓点缀其间。一般性公墓以骨灰安置为主体,墓穴用地集中紧凑,有较高的土地利用率。
(三)公墓的等级规模情况
对所调研公墓的用地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公墓按规模可分为四种:小型公墓,占地50亩以下;中型公墓,占地50~100亩;大型公墓和特大型公墓占地分别为100~200亩和200亩以上(见图2)。在所调查的公墓中,以200亩以上的特大型公墓和50亩以下的小型公墓为主。其中200亩以上的特大型公墓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符合大、中城市的殡葬事业发展需求;而50亩以下的公墓主要集中在小城镇。调查结果还显示,小型公墓规划的骨灰安置量一般为4000~10000个,平均为6602.23个;中型公墓规划的骨灰安置量一般为10000~26000个,平均安置量为18933.33个;大型公墓规划的骨灰安置量一般为20000~30000个,平均为23753个;特大型公墓规划的骨灰安置量一般为30000~160000个,平均安置量为84196.14个(见图3)。
图2 城镇公墓占地面积
图3 不同等级公墓的规划骨灰安置量
(四)公墓各类建设内容用地比例情况
对国内公墓的各个区域用地比例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随着公墓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规模越小,功能越单一,墓区所占的比重越大;规模越大,相应配套设施越齐全,墓穴区所占比重也越低。从调查资料看,小型公墓墓区一般占总面积的65%~70%;中型公墓墓区一般占总面积的60%~65%;大型公墓墓区一般占总面积的55%~60%;特大型公墓墓区一般占总面积的50%~55%。
(五)各类骨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