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更加迅速,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日益增多,城市居民多民族化现象日趋明显,城市民族问题更加凸显,城市民族工作变得更加重要。
一 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率呈现出逐渐提速发展之势。在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明显。改革开放前,我国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除了部分世居少数民族外,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工作调动、学校毕业分配、军队转业等形式落户城市的。改革开放后,除上述政策因素以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大量的人口流动,广大少数民族人口以务工、经商、婚嫁等形式,大量流迁至广东、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及关中城市。
进入21世纪,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速加快,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趋明显。其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城市少数民族人口迅速增多。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80.1万人,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21.6万人,增长36.8%;[1]上海市少数民族人口27.6万人(不包括其他未识别的民族和外国人入籍中国的人口),比2000年的10.4万人增加了17.2万人,增长165.4%,大大高于全市人口增长速度,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0.6%提高至1.2%。[2]
1982年,深圳市少数民族人口不足400人,到2000年增加至22万多人,而到2010年已增至75万多人。[3]浙江省外来少数民族人口,1990年只有1.5万人,2000年达到15万人,到2007年增至66.6万人,而到2011年初已达149.6万人,与2007年相比,几年间净增83万人。[4]天津市少数民族人口,1990年为20.3万人,2000年增至26.7万人,到2010年达33.1万人。[5]浙江省宁波市少数民族人口,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为3980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常住少数民族人口33714人,暂住少数民族有6万多人;到2010年全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约4万人,暂住少数民族人口达20.7万人。[6]据悉,2010年前后,深圳、广州、宁波等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7]可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在一些城市迅速增多,原因不是人口自然增长,而是大量少数民族人口的流迁。
在城市,少数民族人口随着人数的日益增多,在一定区域相对聚集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一些城市出现了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的街道社区,如山东省即墨市的西元庄社区、浙江省宁波市的芝兰社区、江苏省南京市的健园社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银海社区、云南省昆明市的顺城社区等。
第二,城市少数民族成分明显增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大量流迁,许多城市中少数民族成分不多的局面逐渐被打破,城市少数民族成分明显增多,过去未曾有的55个少数民族成分齐全的城市也开始出现。例如,新中国成立时,北京市有38个少数民族,到1990年全国55个少数民族均可在北京找到;1951年,上海市有11个少数民族成分,到1990年达44个,而2000年达52个,如今55个少数民族成分齐全;1981年,深圳市只有12个少数民族成分,到2000年达54个,而2008年成为55个少数民族成分齐全的城市;广州市在过去只有几个世居少数民族成分,如今也成为55个少数民族成分齐全的城市;天津市少数民族成分,1990年有41个,2000年增至49个,而2010年达53个。
第三,非当地户籍少数民族人口远远超过当地户籍少数民族人口。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在各级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除了当地户籍人口以外,非当地户籍少数民族人口愈益增多,并且逐渐成为所属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多数。2012年,广州市少数民族人口近64万人,其中户籍少数民族人口只有6.3万多人,而非户籍少数民族人口达56.7万多人;2011年3月,深圳市少数民族人口达79.5万人,其中非户籍少数民族人口占93%以上,户籍少数民族人口只有5.2万人;到2010年底,上海市少数民族人口达27.6万人,其中非户籍少数民族人口有17.8万人,约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64.4%。[8]2010年,宁波市少数民族人口约35.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31.8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9%;青岛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近20万人,而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只有3.3万人。[9]
二 城市民族问题表象与走向
城市民族问题是民族问题在城市的反映,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成员在城市适应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