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互联网科技的兴起,为中国网络音乐行业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和挑战。作为中国网络音乐行业的典范,A8音乐实行数字化运作,颠覆了传统音乐行业的商业模式。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等新媒体的发展,移动等通信运营商受到极大冲击,直接影响到网络音乐行业最重要的增值服务业务。面对外部环境的突变,A8音乐开始调整原有的数字化商业模式,提出音乐云的概念,推出多米音乐、JING.FM、指游方寸等,积极布局移动互联网,开始一次新的转型。
一 中国网络音乐产业背景
互联网技术和数字媒体的飞速发展,催生出基于台式电脑的在线音乐,以及基于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无线音乐,对传统唱片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文化部《2013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4.5亿元,尤其是手机音乐用户规模激增,达2.91亿人;另一方面,网络音乐市场产值也达到74.1亿元,其中,在线音乐市场产值达43.6亿元,较2012年增长230%(见图1),无线音乐市场规模则达到30.5亿元,较2012年增长13.3%。总体而言,近年来中国网络音乐产业平稳发展,特别是手机音乐市场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
图1 2007~2013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产值及趋势图
与传统唱片行业不同,网络音乐行业打破了传统唱片行业上游的音乐公司对于音乐资源的垄断,唱片公司、音乐制作室和原创个人成为网络音乐行业的内容提供方,所售音乐也由专辑变为单曲形式(见图2)。上游制造环节的简单化和多元化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内容产量的极大提高,原创作品不通过唱片公司环节直接进入产业链。唱片店、超市等渠道销售终端位于传统音乐行业产业链的中游,而网络音乐产业的中游则是制作商等增值服务提供商,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服务平台提供商。传统音乐行业的消费环节主要通过CD、音响等实现,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消费则位于网络音乐产业链的终端。在网络音乐产业链中,最终音乐形式包括彩铃、铃声和全曲。
图2 网络音乐产业链(通信运营商)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增值服务提供商逐渐摆脱对运营商的依赖,通过开发音乐APP直接集聚用户群,利用WiFi和运营商提供的3G网络等移动互联网分发全曲音乐产品。同时,支付宝等第三方计费系统的出现使服务提供商不再依靠运营商的计费功能。而云技术的普及使以手机为核心的音乐云消费成为可能,用户可通过手机、电脑、车载设备等各种终端硬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得同样品质的全曲音乐。移动互联网时代,全曲形式的网络音乐形成了新的产业链(见图3),并要求网络音乐企业寻求全新的商业模式。
图3 网络音乐产业链(移动互联网)
尽管从网络音乐网民规模来看,我国拥有数亿人的巨大消费群体,而2012年45.4亿元的市场总量说明我国网络音乐市场赢利能力不足。究其原因,网络盗版首当其冲。互联网服务加速了音乐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也为盗版下载提供了“温床”。当前众多搜索引擎、门户网站、社交媒体、P2P共享服务等网络服务商往往不通过版权人许可任由网民下载音乐,极大损害了音乐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暨国际版权论坛”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网络音乐盗版率为90%。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2013年2月发布的数字音乐报告显示,多达32%的网络用户会经常访问非法网站。在2011年300多亿元的网络音乐总营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规模为3.8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24亿元,其中90%被网络运营商拿去。剩下不到10%的收入中,除去唱片公司、音乐网站等中间环节的分成,最终能到音乐人手中的只有3%~5%。另一方面,多年来,人们已习惯免费使用网络资源,在网络音乐消费上也沿袭了这一习惯,要想在短时间内通过收费来销售网络音乐非常困难。就算国外,为网络音乐付费的人也不多。如国际知名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Spotify,即使得到华纳、索尼、百代等唱片公司支持,付费用户突破400万户,活跃用户超过1500万户,但除去高昂的版权费用后,一年仍亏损5900万美元。音乐人无法得到应有收益,就缺乏了原创动力。目前国内音乐网站基本可免费试听和下载低品质音乐,而下载高品质音乐仍需收费,这种模式要真正实现赢利尚需不断探索和优化。同时,网络音乐产业亟待建立共同的行业规范,为数字音乐用户付费模式的施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