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
1.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发文规范上市公司内控评价信息披露
1月3日,为规范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证监会在总结前期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旨在改进上市公司内控评价信息披露质量。
2.银监会等八部门通知: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1月6日,中国银监会、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
3.保监会:保险资金可以买创业板股票
1月7日,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开绿灯。该《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
4.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11日,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了2014年外汇管理的重点工作:一是围绕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加快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二是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要求,加快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系建设;三是围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加快外汇管理职能转变。
5.央行等部门研究允许科技上市企业发行优先股
1月15日,央行会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从金融组织体系、信贷产品创新、多元化融资渠道等多个维度出台变革措施,促进科技和金融的深层次结合,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6.外管局发文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二是简化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外汇管理;三是进一步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四是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
2014年2月
1.保监会:修改险企高管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月11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对规定中的三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发布了修改后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2月14日,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配套价格目录,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施分类管理。
3.央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共21项
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等21个项目。
4.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2月1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在2018年年底前达到100%,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等,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5.保监会:险资炒股比例不得高于30%
2月1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规定了保险投资的三类比例。其中,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据悉,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权证等。
6.外管局:进一步完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
2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在推动简政放权和资本项目开放的大背景下,大幅度放松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显著提高资本项目的总体可兑换水平。
2014年3月
1.央行发布两份自贸区金融细则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两份金融细则——《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