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河南省商务厅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实(2014)
    ——河南省商务厅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实

    作者:范培英 李玉卿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转变作风,简政放权。全省商务领域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以服务促开放,以环境促发展,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

    一 紧抓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该加强的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李克强总理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今后几年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和全省经济管理部门之一,省商务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紧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将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全省商务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及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等工作,完成了本阶段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工作任务。同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审批事项变动情况,在实践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得到了基层和企业的认可。2013年8月20日央视《新闻联播》及全省《大河报》《午间报道》等媒体对河南省商务厅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报道;2014年,河南省商务厅的行政审批工作先后得到国务院督查组、全国人大调研组等的肯定。

    二 简政放权的做法和成效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1)贯彻简政放权精神,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第六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河南省商务厅先后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55项,全部为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国发〔2010〕21号下放36项,国发〔2012〕52号下放19项;关于外商投资审批的最多,共51项;资质资格认定的事项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鲜茧收购资格和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等3项。经过集中论证和清理,河南省商务厅及时下放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等3项审批项目,合并减少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等15项审批项目,取消了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认定审批。

    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根据国务院国发〔2013〕44号、国发〔2014〕5号等有关决定,商务部取消审批事项5项,涉及河南省商务厅的有机电招投标和援外管理等2项。在河南省组织的新一轮清理工作中,河南省商务厅结合实际,提出将“外商投资保险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35个外商投资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中,大幅精简了审批事项;取消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援外项目两项管理业务中的审批环节,下放了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上述结果经过确认,省政府已发文公布(豫政〔2014〕52号)。国务院2014年7月22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后,我们根据国务院决定,取消河南省商务厅“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审批及备案”。

    通过取消、下放、合并等方式,减少了一大批审批事项,仅2014年就将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5项减少为8项(合并的35项),精简率为82%。保留的8项行政审批为:拍卖企业设立审批,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石油成品油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限额内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96号)确定公布。

    目前,国务院所有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落实到位,同时,及时在河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公布审批事项变动情况,并在实践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接受行政监察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