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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市独生子女空巢失能父母家庭生活状况调查报告——依据西城区调查数据
    ——依据西城区调查数据

    作者:尹志刚 李振锋 张子谏 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摘要:独生子女家庭逐渐成为中国的常态家庭模式。独生子女家庭的空巢失能父母是现代社会中极为特殊的弱势群体。本文以西城区独生子女空巢失能父母家庭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描述这类家庭父母的生活状况,分析家庭目前面临的困境、风险和和需求,进而探讨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思路和对策。
    Abstract:One-child families are becoming normal family mode in China.The disability parents of one child empty nest family is very special vulnerable groups in modern society.The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data from XiCheng district, to describe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the parents of such families, analyze the risks and needs the families are currently facing, and to explore the ideas and countermeasures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could provide.

    导语

    1.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致公党发布的调查报告,目前我国15~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1.9亿[1],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逐渐成为中国的常态家庭模式。独生子女家庭的空巢失能父母是我国的一个极为特殊的弱势群体。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是,全面描述独生子女空巢失能父母家庭的生活困境,家庭风险,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的服务和救助,以及为这一特殊老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对策。

    2.研究方法

    (1)独生子女父母空巢失能家庭的界定。一是独生子女家庭;二是空巢家庭,子女与父母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且子女不能为父母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父母是失能老人,即父母年龄在60岁以上,至少有1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2)调查方法和时间。入户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入户访谈时间为2012年8月。入户问卷调查时间在2012年11月。

    (3)调查样本的抽取。由于目前尚没有独生子女空巢失能父母家庭的完整样本框,故本次调查采用了配额抽样的方法。即在西城区15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的255个社区中,按照每个社区2个家庭户的配额进行抽样。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要求每个社区按照调查对象的经济状况进行有选择性的抽取[2]。共计抽取510户,实际回收问卷503份(户),有效问卷500份(户),有效率99.4%。本报告的数据是从500户中抽取家庭中至少有一个失能老人的家庭305户。其中,父亲218人,失能186人,占85.3%;母亲278人,失能196人,占70.5%;父母共计496人,失能382人,占77.0%。

    一 空巢失能父母的人口特征

    1.年龄

    调查数据显示,被访家庭父母的年龄主要集中在69岁下,父亲组为60.8%,母亲组为56.7%;70~79岁,父亲组(23.1%)和母亲组(22.0%)大体持平;80岁以上,母亲组(21.2%)高于父亲组(16.1%)。这与预期寿命女性高于男性相关。即是说,空巢失能父母年事越高,特别是高龄一人空巢家庭,母亲比例越高。因此,要重视对高龄空巢失能母亲的援助与服务。

    2.婚姻状况

    父母婚姻状况以有配偶为主,父亲组(88.1%)比母亲组(68.0%)高20.1个百分点,父母合计占总选择人次的76.8%;丧偶率较高,母亲(28.8%)比父亲(6.4%)高22.4个百分点,合计占19.0%;离婚率很低,父亲(4.6%)比母亲(1.8%)高2.8个百分点,合计占3.0%(见表1)。

    表1 父母婚姻

    数据显示,空巢失能父母中一人家庭占22.0%,其中,父亲一人家庭占4.8%,母亲一人家庭占17.1%。随着我国人口和家庭结构的转型,今后数十年中,独生子女父母空巢失能二人和一人家庭(特别是一人母亲家庭)的数量和比例将大幅攀升,这是一个亟待政府和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

    3.社会身份

    父母的社会身份(已离退休者依据离退休前的社会身份填答),列前五位的依次是产业工人(38.7%)、办事人员(15.5%)、专业技术人员(14.7%)、城乡失业/半失业人员(13.3%)和党政领导干部(8.3%)。

    父母两性差异较大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和城乡失业/半失业人员,父亲比母亲分别高8.6%、3.0%和低9.5%。总体看,母亲的社会地位及经济收入低于父亲,这预示着空巢失能母亲的养老困难和风险相对更大。

    4.父母残疾类型及等级

    父母中有残疾者占总选择人次的33.8%。占父亲组和总人次的比例分别为40.9%和18.0%;母亲分别为28.1%、15.7%。

    残疾类型中最多的是肢体残疾(占性别组和填答总人次),父亲分别为72.9%、39.0%,母亲分别为66.2%、30.8%。其次是视力残,父亲分别占9.4%、5.0%,母亲分别占18.9%、8.8%;多重残,父亲分别占5.9%、3.1%,母亲分别占8.1%、3.8%;其他类型的残疾比例很低。

    总体看,父亲的残疾等级高于母亲。二级以下残疾,父亲(36.4%)比母亲(50.0%)低13.6%,三级以上残疾,父亲(63.6%)比母亲(50.0%)高13.6%(见表2)。

    表2 父母伤残类型

    5.父母(失能)生活自理

    父母生活不自理能力没有明显性别差异。有1个行为不自理者,选择率最高,占性别组和填答总人次,父亲分别为65.6%、31.9%,母亲分别为63.3%、32.5%。有6个行为不自理者列第二位,父亲分别为16.7%、8.1%,母亲分别为15.3%、7.9%。列第三位的是有2个行为不自理,父亲分别为10.2%、5.0%,母亲分别为12.2%、6.3%。有3~5个行为不自理者所占比例较低(见表3)。

    表3 父母的失能程度

    父母的失能程度没有明显性别差异,轻度失能的父亲(占性别组和填答总人次)分别为75.8%、36.9%,母亲分别为75.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