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
本次调研使用分层抽样法,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记录和模拟测评等形式,旨在对我国人权意识发展现状进行合理评估和客观评价。当下,我国人权现状呈现出多样化:人权基本知识匮乏,公权私权冲突明显,歧视行为屡见不鲜,弱势群体人权保护意识有所加强,人权保障以私力救济为主。因此,加强人权教育,普及人权基础知识;把握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合理界限;全面推行人权平等观念,反对歧视;做到点面结合,普遍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加强人权保障,实现多种保障方式并举成为当务之急。
Human Rights dates back to ancient times. In China,it survived many upheavals and proceeds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This research explores reasonable assessment and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existing Human Rights consciousness in China,applying stratified sampling method in the main forms of questionnaire survey,interview record,and simulation-based assessment. Currently,Human Rights in China bear many features:shortage in the basics of Human Rights,intense conflict between public power and private rights,common occurrence of discrimination,enhancement of the disadvantage group’s awareness to protect Human Rights,and predomination of private relief in Human Right safeguard. Consequently,the preoccupation centers on:reinforcement of education in Human Rights through popularizing the basics,balance between public power and private rights,comprehensive publicity about “equality of Human Rights” to resist discrimination,combination of priority(special protection)and entirety(general protection),and utilization of multiple methods for better Human Rights safeguard.
一 调研背景
(一)问题的缘起
人权一词来源于18世纪的西方,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美国《权利法案》等文件均提出了人们应自由平等地享有若干不可动摇、不可剥夺的权利,综合来看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反抗压迫的权利,还应包括享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等的权利,并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1]。
20世纪以来,人们经历了无数磨砺和苦难,引发了世界各国对于自由、平等、人权尊严的关注[2],一大批关于人权的国际文件随之相继问世:1948年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UDHR),并于1968年举行第一次世界人权大会;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面世,提出了关于人权的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标准;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条约的形式更为精确地确定了民众的人权权利。
对于人权理念的传播、人权观念的培植,中国政府可谓不遗余力,在数十年间使我国人权事业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推进,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然而,在政府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公民的人权意识和人权观念却有一定的滞后,我国人权教育仍有一些不足,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也存在一些困难。简言之,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不仅涉及宏观层面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因素,公民人权观念、人权价值等微观层面也是不容忽视的关键[3]。
(二)中国人权发展之路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了保有充分的人权,进行了前仆后继、艰苦卓绝的奋斗。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为了保卫国家、争取民族独立,中国人民开始了外争国权、内争人权的漫长斗争。1919年中国人民喊出了争取“民主和科学”这一口号;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其后,在解放区颁布了若干保障人权的条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人权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尤其是以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为助推器,中国公民拥有了广泛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为中国人权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中国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错误。“文革”结束不久,在艰苦的环境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中国的人权事业重新指明了方向。1991年11月,中国政府首个《中国的人权状况》(人权白皮书)的发表,标志着中国的人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曾经有一段时期,由于受到“左”的思想的影响,“人权”被当作资产阶级的口号受到批判,直到“真理标准大讨论”带来了思想大解放,人权问题才不再被当作禁区,而重新进入人民的视野。
邓小平认为,人权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更应该是无产阶级的一面旗帜。江泽民则进一步表明“要正确而通俗地解释民主、自由、人权等,使我们的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受到教育。”党的十六大召开,胡锦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权保障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国家权力的不同层面全面深入,特别是在实现层面,更加侧重人权的司法保障。
从20世纪后期开始,中国有关人权理论研究的书籍不断面世,人权研究会和人权科研机构相继成立,公民也逐渐发展了自己的人权意识,认识到人权的实现离不开稳定、发展和法治[4]。伴随着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增强,政治民主、法治观念也渐渐深入人心:“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治国方略并载入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
进入21世纪,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带领全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上,不断将中国人权事业继续向前推进。
自200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明显增强,中国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的保障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进一步的关注,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受到了中国民众乃至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2012~2015年是贯彻落实“十二五”纲要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强人权建设、实现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非常时期。2013年国务院发布《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