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随着人类社会步入工业化阶段,资源的大量消耗、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气候的异常变化等问题成为威胁人类发展的全球性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国际各界都普遍认同发展低碳经济。“低碳经济”一词是20世纪末出现的新概念,1998年在Kinzig和Kammen合作的文献中开始出现“低碳经济”一词,而2003年由英国发布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则正式给出“低碳经济”的概念,即以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来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并创造机会发展、应用和输出低碳技术。
一 低碳发展的国际形势
发达国家鉴于自身的经济增长速度受限,企图通过低碳技术和低碳制度的创新引领新一轮的经济快速增长,向发展中国家发起挑战。因此,从全球的视角来分析,发达国家展开低碳经济建设的步伐相对较快,各项低碳措施也更为积极。本报告在该部分主要列举北美洲、欧洲、亚洲的代表性国家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的相关情况。
(一)美国
美国主要通过加大政府对低碳领域的投资和加快低碳领域的制度建设促进低碳发展。一方面,美国以政府作为推动低碳经济运行的引导者,大规模地向低碳领域进行投资。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内容涉及应对气候变暖、节能增效和开发新能源等方面。其中,投资在与开发新能源相关领域的总额超过400亿美元。
另一方面,美国政府积极推进低碳领域的相关制度建设。2009年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法案》是美国在制度层面上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其中的规定,在经济发展中要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截至202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的排放基础上减少17%,到2050年减少83%。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和温室气体总量控制自2012年起正式施行,旨在逐步减少炼钢、炼油、发电等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超额排放需要购买温室气体排放权。
(二)英国
英国是全球开展低碳经济的领先者。根据《京都议定书》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排任务,欧盟内部达成“减排量分担协议”。截至2012年,英国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应在1990年水平上减排12.5%,而英国在本国内制定的标准是在2010年力求实现减排二氧化碳20%,到2050年减排二氧化碳60%,实现低碳经济发展。
英国主要通过构建低碳经济制度和发展低碳技术来推动低碳发展。自2001年起英国开始实施气候变化税,用税收制度的改革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政府征收气候变化税之后再通过不同的途径返还给企业,促进企业在应用低碳技术和提高能源效率方面进行改进,以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考虑到征收气候变化税可能增加能源密集型企业的税收负担,英国政府又推出了针对能源密集型企业的气候变化协议制度。如果此类企业与政府签订了气候变化协议,并达到英国政府规定的能源利用效率或实现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英国政府可以只征收此类企业应该支付的气候变化税的20%。如果达不到与政府约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企业还可以参与英国的排放贸易机制,通过购买其他企业剩余的温室气体排放额的途径,最终达到气候变化协议的要求。尤其要指出的是,英国在征收气候变化税之后,运用碳基金等方式将税收收入用于低碳投资领域,加快了发展低碳经济所需资金的运营。碳基金成立于2001年,是由英国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其投资领域主要是低碳技术开发、碳减排活动和公众减排宣传活动。由于碳基金按照企业模式运转,实行独特的管理模式,自成立以来,取得了卓著的成效。2009年,《低碳转型发展规划》在英国发布,成为世界上将温室气体量化减排指标进行预算式控制和管理的首个规划。
在低碳技术方面,英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绿色、节能技术的研发,促进碳捕获、清洁煤等技术发展,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同时,在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方面也推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在房屋建设方面,英国政府进行房屋节能改造的款项达32亿英镑,并且补偿那些在建筑中主动安装清洁能源设备的家庭。在交通工具方面,英国政府规定新生产汽车的碳排放标准要在2007年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
(三)德国
德国主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技术改革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社会向低碳型发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完善与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相关的税收制度。德国于1999年起实施生态税,其征税对象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