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多民族聚居,风俗习惯不同,发生纠纷后,解决纠纷的方式因民族习俗与习惯法亦有差异,为此,应了解和研究民族地区纠纷的特点及规律,更有效地化解纠纷。本文主要就非诉调解中少数民族民间纠纷调解现状谈一点见解。
一 非诉调解概述
笔者所谓的非诉调解是与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相对而言。非诉调解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调解法》)规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此外还有法律服务所、综合治理等单位的调解与民间调解、家族调解等。
非诉调解,国外称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也称为“替代性、代替性、选择性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名称源于美国,英文简称ADR,现已成为对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的总称。美国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推动者,大量的纠纷通过非诉程序解决,现已成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最快的国家;德国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发展也较快,运用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缓解诉讼压力;日本利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处理交通事故卓有成效。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化解纠纷、缓解诉讼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法。
非诉调解在我国源远流长,在当代,我国的非诉调解机制以调解为传统象征,调解制度源于著名的“马锡武审判方式”。我国的调解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的美誉,为国外借鉴推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80年9月拟定了一项《调解规则》草案,中国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1]近年来,我国调解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构建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今大调解的框架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化解了很多纠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 大调解背景下纠纷化解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所辖五县一区中有三个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称“镇宁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三县毗邻形成了一个大的少数民族区域。镇宁自治县辖区人口353300余人,有21个民族。其中,布依族164638人,占全县人口的46.60%;苗族28264人,占全县人口的8%;汉族146266人,占全县人口的41.4%;仡佬族、彝族、回族、瑶族、白族等18个少数民族人口14132人,占全县人口的4%。[2]
在处理镇宁自治县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维护民族社会稳定方面,大调解机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据统计,2009~2013年,镇宁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共计5404件。其中,2009年调解纠纷1146件,2010年调解纠纷1257件,2011年调解纠纷1089件,2012年调解纠纷852件,2013年调解纠纷1060件。综合治理工作5年来共调解纠纷1478件。县交警队5年来共调解纠纷5320件。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5年来诉前调解案件55件,诉讼调解案件247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占48%,损害赔偿纠纷占23%,相邻纠纷占9%,其他纠纷占20%。5年来,镇宁自治县辖区内各类调解纠纷14735件,双方中一方涉少数民族案件为1231件,调解结案527件;纠纷双方为少数民族案件为541件,调解结案305件。
三 镇宁自治县少数民族的主要特点
(一)少数民族民间的重要思想基础
一是以“和为贵”。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深受儒家“和为贵”思想的影响,无论是汉族、布依族、苗族,还是其他少数民族,主流思想上还是以“和”为贵。二是受宗教思想的影响。据史料记载,明清时期,佛教(部分汉族信奉)、天主教(布依族信奉)、基督教(苗族信奉)、伊斯兰教(回族信奉)先后进入镇宁,一些民族的社会成员渐有入教者,信奉神灵、因果报应,至今,这些宗教对各民族部分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道德习俗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影响。三是少数民族对祖先的崇敬(如布依族对“盘古”、苗族对“竹王”),对族规、习惯法的信赖。[3]
(二)宗族、家族观念特别突出
少数民族在宗族、家族观念方面较汉族更为突出,镇宁自治县的主体民族(布依族、苗族)亦如此。宗族、家族通过对祖先的祭祀等活动增强宗族、家族的凝聚力,并以宗族、家族的利益为出发点。涉及宗族、家族的外部纠纷时,一人之事即为家族或宗族之事,多发生为群体性纠纷。在宗族、家族中族长(或寨老)是自然领袖;在家庭中,男人处于主导地位,如处理纠纷,男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