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律师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诉讼文明、诉讼民主,推进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对司法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更加注重公民权益的程序保障,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注重尊重和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成为落实人权保障的具体要求。2012年11月以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将规范律师接待服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努力提升组织领导、场所建设、技术支撑和制度规范等律师接待的软硬件水平,通过依法为律师提供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等便利条件,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建立和维护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展现检察机关尊重人权、公正透明、规范文明的良好形象。
一 主要做法
1.大力推进律师接待场所建设,优化服务环境
落实市院领导“宁可自己办公条件差一点,也要把律师阅卷接待室建设好”的要求,将律师接待室作为规范执法办案、推进检务公开、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加以建设。一是建立专门场所。开辟出一块相对独立的区域作为案管和律师接待的专用场地,使用面积拓展至105平方米。其中设立律师接待室、阅卷室、等候区等,提供宽敞明亮、功能完备的环境,满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各类申请的接待需求,为办案人员与律师充分沟通创造条件。二是完善服务设施。设置多张相对封闭的律师阅卷办公桌,配置高速翻拍仪、复印机、刻录机等设备,方便律师阅卷、摘抄等工作。开通电子屏滚动显示案件受理移送工作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律师阅卷须知、接待律师行为规范等内容,便于律师了解相关工作规定。三是营造人文氛围。注重为律师提供温馨的阅卷环境,在等候区域放置沙发供律师休息,在律师阅卷室设置多层书架,免费提供借阅法律书籍和相关期刊的服务,并点缀盆栽绿化,使律师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与真诚提供服务的态度。
2.率先启用“嘉检之星”服务系统,提升服务效果
在全市率先研发并启用“嘉检之星”律师接待服务系统,并于2014年3月升级至“2.0版本”,切实提升律师接待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接待服务智能化。“嘉检之星”集预约登记、资格审查、复制材料、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于一体,扫描“三证”后自动显示预约律师的身份信息,便于接待员进行验证、登记,同时“2.0版本”新增律师来访接待管理功能,完善了预约、登记等服务界面,并通过对接司法局律师库,建成覆盖全区的律师信息数据库,与案件承办人信息共享,保障律师与承办人的沟通。律师阅卷完成后,还可以在系统中对检察机关的服务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律师接待服务质量的提高。二是实现“自助式”阅卷。在律师接待室设置律师接待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图,律师要进行信息登记、翻拍案卷、刻录或打印等一系列工作,只需轻点鼠标即可完成,既可节约服务成本,又可有效应对新“两法”实施后律师来访人次大幅上升带来的挑战。三是水印设置保障安全。运用高速翻拍仪取代传统的复印机,律师翻拍需要复制的案卷材料形成电子图片后,案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在页面上设置“仅供律师阅卷使用”水印,然后刻录成光盘或打印,确保案卷材料的安全性。
3.全面完善律师接待工作制度,促进服务规范
不断完善律师接待工作制度,在保障和监督律师依法执业的同时,规范检察执法办案。一是保障执法文明规范。制定《接待律师行为规范》《律师接待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安排资深干警负责律师接待,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行举止,积极为律师提供预约、联络和接待等服务。同时,健全听取意见建议机制,不定期召开律师座谈会,调查是否存在不规范、不便利、不文明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措施,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促进服务细致周到。针对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地处郊区、搬迁新大楼等情况,完善律师联系方法,设计制作了《律师联系卡》和《律师接待宣传手册》,并印有地址、预约电话和交通指引,为各地律师预约登记、来院阅卷、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