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2013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均强调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性。近年来,湖南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紧密结合湖南实际,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所需要的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理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一 湖南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填补传统农户分化的缺失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社会地位不高,城乡收入差距大,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乡务农,传统农户急剧分化,务农者老龄化、农业兼业化、要素非农化、农业副业化现象突出,务农者素质下降,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构建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防范农业后继乏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增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受国内外农产品供求、农产品能源化等的影响,近年来大豆、玉米、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国内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导致进口急剧增加,国内农产品收储企业库存压力加大,运营困难。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延长农业产业链,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附加值,是应对农产品市场风险和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三)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随着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的升级和农产品工业用途的开发,农产品需求仍呈刚性增长趋势。尽管2004年以来国内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但粮食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农产品供给从总量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为目前的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常态。因此,需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由传统粗放型向集约型经营转变,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的广泛使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民众的健康,蔬菜中农药残留、稻米重金属污染、“瘦肉精”问题以及“甲醛白菜”、“敌敌畏生姜”等都表明湖南省农产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传统农户的小生产和难以计数的小商贩为主体的分散生产和流通供给模式,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了极大挑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实现农业全产业链的管理,有利于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 湖南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情况
湖南省采取“七举措”,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向“新四化”发展。
一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湖南省于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同时,鼓励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出了信托、合作社、租赁、股田制等多种土地流转模式。
二是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由政府主导的模式逐步发展为政府相关部门、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公益型、互助型、经营型等多种类型并重的“一主多元”的形式转变。
四是促进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形成了粮食、生猪、果蔬、油料、棉麻、禽蛋、水产、茶叶、竹木、烟草等优势产业,在突出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仍在寻求突破,尽力形成一村一品、一县几品的格局。
五是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了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跨院所、高校的联合研究中心,建有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沅江农业科技园区、汨罗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及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服务整体上呈现出以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基地及科技特派员等政府科技项目带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