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近年湖南林业的实践,深刻验证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为此,对当前诸多的自然环境问题,都应从根源上对症下药。例如,水的问题,根在岸上;大气污染,根在地上;水土流失,根在树上;天灾频繁,根在林少。同样,当前诸多的资源不可持续现象,最突出的是森林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的被挤占、被蚕食。也就是说,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都可以从森林和湿地的消减中找到根源。所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两型社会,要从“林”抓起,要从保护每一寸林地、湿地抓起。
一 2014年湖南林业体制改革与生态建设情况
2014年,是深化改革元年。湖南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部署,深入推进十大类改革,从而让森林更健康、湿地更美,最终还一个友好的环境于全社会,留一片可持续的资源于子孙后代。
1.国有林场改革
作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整体推进试点省,湖南林业开展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成立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尽管目前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没有全面启动,但试点已扎实稳妥地向前推进。目前已有80个国有林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占全省国有林场数量的40%。在面上,湖南省成立了首个省属青羊湖国有林场,结束了湖南省没有省属国有林场的历史。同时,为全省国有林场5.6万名干部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给所有国有林场职工每户盖了一套房。
2.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下达的林业资金项目一律不要求地方资金配套,以务实行为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森林抚育等10多种林业补贴,其中大部分是直接打卡补贴到老百姓的个人账户。2014年,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1.73亿元,发放退耕还林补助16.14亿元,惠及林农700多万户。取消义务植树费以及省厅所有行政服务性收费,育林基金减半征收,年减少林农负担8亿多元。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省林权证的发放率已达99.7%,远远高于国务院达到94%即可验收的要求,为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和林农群众的林地承包权益,保障林权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平稳对接打下了坚实基础。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实现了与全省114家县级林权交易服务机构的联网互通,可为林农提供政策咨询、资产评估和林权流转“一站式”服务。自2011年筹建并试运行3年来,业务辐射到广东、广西、江西、湖北、安徽等10多个省市区,在线流转林地1540多万亩,成交金额达52亿元。
4.林业融资改革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的意见》,省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凡属房地产、矿山等工商企业转型投资林业,都可以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政策待遇。意见公布以来,全省有510家企业转型投资林业建设,投入资金45.9亿元,营造林130万亩。
二是降低融资风险。与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给转型投资林业建设的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购买森林保险,社会资本的森林保险覆盖面达75.9%。与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湖南林业担保公司。通过为社会资本提供担保,降低了其金融风险。2014年,为5个市州41家林业社会企业提供资金贷款担保,在保余额3.5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林业16亿多元,新增产值10亿元。
三是控制融资成本。全年为25户工商企业、112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和288户造林大户贴息2700多万元,新增林业贷款11.28亿元。
5.森林防火机制改革
出台了《关于加强森林火灾群防群治工作的意见》,修订了《湖南省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施了《湖南省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管理办法》。协调湖南省武警总队组建省、市、县三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实施了重点防火期森林消防航空护林。在全省广泛开展了“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一落实”活动,强化了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全省实现连续180天无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了国家规定的1‰目标以下。
6.林政管理改革
一是实施禁伐减伐。启动了“禁伐减伐”结合的三年行动,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陡坡地段或平地200米范围内林木实行禁伐,对纳入国家重点、省部级重点、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58个县市区实行减伐。全省禁伐减伐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