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自从2009年东盟提出加快内部的互联互通以来,我国积极响应,把加强与东盟的互联互通、支持东盟内部的互联互通作为提高中国与东盟的相互依赖程度和经济一体化水平、夯实中国与东盟关系基础的重要途径。目前,互联互通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实际上,以交通基础设施连接为核心的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工程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同时也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只是层次和称谓不同。中国中央政府和直接参与次区域合作的云南、广西两省区地方政府都先后提出了与东南亚国家在交通基础设施上相互连接的诸多战略和项目,中国与东盟的互联互通已呈现出中央与地方互动和齐头并进的局面。
一 中国政府与东盟互联互通合作的机制、项目及其进展
中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与东盟之间的交通通联,并且从一开始就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GMS合作的重要内容。在1992年的第一届GMS合作部长级会议上,云南省代表提出了以交通为主的“一条铁路,两条公路,一个机场”,即“1—2—1”的合作建议,该建议被编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纲要》附件。1993年第二届部长级会议把发展交通运输业确定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先项目。1994年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正式确定交通等六个领域的合作框架,并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倡议走向实施》的会议文件。有47个合作项目被列入了这项文件,其中包括8个公路项目、8个铁路项目、8个水路和港口项目、6个机场项目。1998年的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提出了“经济走廊”的新合作理念,并计划建设“三纵两横”的交通走廊。南北走向的走廊为:仰光—曼德勒—昆明、泰国—老挝—昆明、海防—河内—昆明。东西走向的走廊为:岘港—沙湾那吉—彭世洛—毛淡棉、胡志明市—金边—曼谷—仰光。由此可见中国与东盟的互联互通是从GMS合作开始的。
2001年中国与东盟同意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之后,双方的交通基础设施合作明显加速。2002年,中国与东盟建立交通部长会议机制,11国交通部部长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就有关双边交通领域的具体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探讨,评估已有合作情况并对下一年度的总体合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至今中国与东盟全部或部分成员国已签署了一系列关于交通通联的协议(见表1)。
除交通部长年度会议之外,中国与东盟之间还有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中国—东盟区域航空安排工作组会议、中国—东盟交通战略规划工作组会议、中国—东盟港口设施保安研讨会、中国—东盟航空安全管理培训班等合作机制,中方还在2010年向东盟提供了6个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奖学金名额。
表1 中国—东盟关于互联互通的协议
为加快与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中国政府于2009年4月提供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信贷支持、向东盟欠发达国家提供2.7亿元人民币特别援助等一系列措施和倡议,其中信贷主要用于支持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在公路、铁路、水路、能源管道、信息通信、电网等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2009年10月24日,在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宣布中方决定将向东盟国家提供的150亿美元信贷中的优惠性质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7亿美元增加到67亿美元,以加大对中国与东盟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支持力度。[1]正是在此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商定《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优先项目,尽早就《中国—东盟海关合作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签署《中国—东盟区域航空运输协定》,构筑互联互通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的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战略。到2010年10月,已实际使用101亿美元信贷,其中包括31亿美元优惠信贷。2010年底,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正式开始运作。2011年1月,中国与东盟外长集体考察昆曼公路,并在云南昆明举办“中国—东盟外长会议”,就推动互联互通建设进行研讨。
1995年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在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上提出修建从昆明至新加坡的泛亚铁路,中国政府对此反应积极。2009年6月11日,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在泰国曼谷宣布《亚洲铁路网政府间协定》正式生效。按照协定规划,亚洲国家间将建设和连通4条总长度为8.1万公里的泛亚铁路动脉,其中东盟通道将中国与东盟多数国家连接起来。泛亚铁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