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随着20世纪80年代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我国出现了大量的民营企业主。于是,许多学者开始热衷于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蓬勃发展的私营部门是否会引发政治上的激烈变革。然而,多年的期望现在看来已经越来越渺茫。根据全国性的调查和深入访谈,许多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商界的精英人士不太可能采取激进的方式进行政治变革(Goodman,2008,2010)。与之相反,他们更喜欢使用一些非正式的网络来影响官员(Tsai,2007),一些学者开始称他们为“合作式资本家”(Dickson,2000)或者“国家的盟友”(Chen and Dickson,2008)。
作为对民营企业家的勉励,同时也是作为统一战线的主要机制,党和政府通过多种途径授予民营企业主以政治荣誉和地位,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些措施中,一个制度化的安排就是吸纳他们进入各级人大或者政协。一些境外的政治评论家将这两个机构分别类比为“上议院”和“下议院”(Li,Meng,and Zhang,2006),然而这个比喻是不准确的和带有误导性的。我们将在下一节详析这两套机构以及它们的不同之处。在这里需要记住的是,进入人大和政协这两个机构更多的是代表一种信任和荣誉。
被选为代表是一种“政治勉励”,这意味着只有少部分的民营企业家可以入选。因此,可以说有两种类型的民营企业家:一是已经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入选者”[1],另一种类型是没有进入两者中任何一个机构的“普通者”。那些在各种情况下总是成为焦点的“入选者”们,常常也是大众传媒和“商业成功之道畅销书”中最喜欢关注的话题。另一方面,虽然现在已经有大量关于民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生活的经验性的文章和著作,但是,很少有研究是在全国的层次上分析谁会被选入人大或者政协(Li,Meng,and Zhang,2006)。大多数的文章只是单纯的描述或者演绎(Chen,Li,and Matlay,2006;Guiheux,2006;Heberer,2003b;Tian,Gao,and Cone,2008)。还有些文章通过揭示“新富阶层”怎样和当地的政治精英合作,提供了关于地方一级“选举”的有趣观察(Oi and Rozelle,2000;Wank,2001)。另外一些则强调人大或者政协内部成员之间的“政治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往往被当作因变量而不是需要解释的对象(自变量)(Hu and Shi,2009;Kennedy,2008)。
事实上,缺乏针对民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状况进行全国性分析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许多研究者,尤其是外国的研究者,很难有机会接近可靠而真实的全国性民营企业主的数据信息。如果自己搜集数据的话,没有有关部门的支持,这样的研究也很难进行下去。幸运的是,我得到了“中国民营企业主抽样调查”团队的支持,被允许使用全国性的调查数据。因此,在这样一个有利的条件下,我得以较为恰当地描述全国层面上的民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情况。
本文的目的不仅仅是运用最新的数据进行经验性的评述,而且希望能够在理论上归纳概括在人大和政协的框架内民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情况。正如在后面将总结的那样,本文认为这种民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可以被概括为“财绅政治”,因为如果在政治和社会上像“绅士”一样行动,当选为人大或者政协代表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其他的因素如“财富”(经济实力)只是一个门槛而已。
一 研究对象和假设
每年人大和政协都是同时召开,构成了中国式的“两会制”。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中,媒体和官员都喜欢将它们相提并论,无论成为这两个机构中哪一个的一员都会被视为在参政议政。然而,事实是,从宪法地位和历史传统上来说,人大代表的地位比政协委员的地位要更高一些。
根据中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人大代表是依法通过五年一次的多层级选举体系选出的。虽然人大代表的职责通常被西方记者比作“橡皮图章”(Bristow,2009),然而人大代表确实拥有某些政治权力,他们中的一些人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坚持承担自己对选民的责任,尤其是在地方一级(O’Brien,1994,2008)。毕竟,他们能被选民“选出”,也可以被依法“弹劾”[2]。
相比之下,政协不是立法机构而是政治协商机构,一项人大的法案被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政协的建议无论它通过与否都不具有这样的效力,尽管政府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会给予答复。此外,与人大基于“选区”的“半竞争式”选举体制(Chen and Zhong,2002)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