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一 概述
(一)社区研究和理论
1.国外关于社区的理论、模式和实践
社区是滕尼斯提出的一个与社会相对应的类型学概念,此后的社区研究中,尽管关于社区的定义层出不穷,但地域、互动和认同是公认的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并且社区一直承载着一种共同体精神:人们可以为了共同利益而产生集体行动(杨敏,2007)。
19世纪的社区研究基本上集中于乡村社区。20世纪20~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开拓了现代社区的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又发展了社区权力的研究,包括社会精英论和多元政治论。1960年,达尔(R.A.Dahl)使用“决策途径方法”研究社区权力结构,认为社区的权力机构是由多元控制的。由于社区权力结构的研究主体与政治学关于公民参与的研究主题接近,达尔之后的社区决策研究逐渐扩展为对社区决策过程和社区事务的公共参与的研究(夏建中,2002;黎熙元等,2006)。
2.社区发展机制与“参与式”发展
社区理论是对社区变迁规律、社区结构特征与社区生活状况的理论说明,同时,英美社区实践也逐步形成了基本模式,包括社区发展、社区规划、社区行动和社区照顾(刘继同,2004)。“社区发展”作为西方国家普遍应用的地区发展方式,由联合国向发展中国家推广(黎熙元等,2006),其基本主张是,通过发现社区需要、意识提升、社区参与和能力建设,解决贫困、住房和环境等社区问题,有效改善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功能,促进社区综合发展。普通社区成员、有需要的人和社会组织是社区发展的目标群体(刘继同,2004)。在社区发展模式上,存在着社区自治、政府主导及介于二者之间的混合模式,而且各国家的社区发展模式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与该国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相关,也与国家在社会和经济不同发展进程中的目标和解决的问题有关。
社区研究的最新进展——社区形成过程研究将参与视为社区形成的核心机制,从动态的视角揭示了社区形成的具体过程(杨敏,2007)。社区发展应该致力于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民参与在这个过程中成为重要的环节,社区因此被视为一个推动公民参与、进行政治行动的试验场域(黎熙元等,2006)。
相比较传统对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在我国能否顺畅地实施参与式(共管式)自然资源社区管理仍然问题重重。“参与式”发展的概念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20世纪50~60年代逐渐发展到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参与”式的方式,当时主要是动员和鼓励地方群众参与建设并管理城乡社区的基础设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参与式”发展逐渐在理论上日渐成熟和完善,基本包括了三个层次的含义: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参与”就是对弱势群体赋权;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参与”强调社会角色在发展进程中的平等参与;从经济学以及发展援助的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更多地从干预的效率角度来认同“参与”的概念。事实上,“参与”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而参与式发展则被广泛地理解为在影响人民生活状况的发展过程中和发展计划项目中的有关决策主体的积极的、全面的、介入的一种发展方式(汪志强、袁方成,2006)。
(二)环境治理与社区合作的理论背景
在世界上许多地区,社区仍然是一种基本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方式。中国的天然草原利用和保护是从久远时代形成的(游牧、轮牧)社区保护方式,由于草原产权制度变迁及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正遭受着草场过度放牧,而且由于草原地区的过度产业开发导致的环境问题又以社区环境和社区居民的利益受损为核心在全国大部分的草原牧区展开。在此背景下,国内以社区为基础的草场资源利用和环境治理机制和实践又逐步出现。
1.公地的悲剧
环境难题在理论上首先被表达成公地灾难的形式。哈丁(Garrett Hardin)1968年在《公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中讨论了公共草场的问题:如果草场是公共的,为了增加收入,每个牧民都希望增加自己的牲畜,这将带来过牧的问题,并导致草场退化,最终给所有的放牧人带来悲剧(王晓毅,2007)。公地资源的灾难说表达的是社区无合作可言的结局,或者它又作为研究的起点,用以衡量社区合作的程度(陶传进,2005)。因此,在一个社区中通过什么方式合作可以避免“公地的悲剧”的问题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
2.公共池塘资源理论
在众多赞成社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