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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中国产权交易机构的现状、经验、问题及其未来思考——关于中国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员机构的调研报告
    ——关于中国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员机构的调研报告

    作者:方建国 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摘要:本章的主要内容是中国产权交易机构的现状、经验、问题及其未来思考——关于中国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员机构的调研报告。首先是调研背景。其次是交易机构的现状,包括共同特点:阳光交易;业务工作:创新发展;公共资源:标准模式。然后是值得推广的经验,包括界定好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系;加强与政府沟通;慎重做好涉诉资产交易;重视股权托管工作;自行开发软件练内功。第四是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能不能尽快实现“四统一”问题;企业国有资产不进场交易问题;企业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减少问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对机构的冲击和影响。第五是对协会的意见与建议,包括机构之间的交流需要进一步加强;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需要加大;协会过浓的行政化管理气氛需要去除;统一市场指导价需要推出;网站建设需要更加完备;与地方国资委的沟通管理需要建立;协会自身的定位需要明确;中介会员的发展需要慎重;协会名称需要变更。最后是想法,包括关于“四统一”建设问题;关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共资源问题;关于会员发展;关于培训工作;关于与各阶层的沟通问题。

    一 调研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二次会员大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的精神,加强与会员单位的联系、交流,以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服务能力,做好对会员单位的服务,笔者与会员部隆小宇同志于2013年10月21日至12月26日,历时两个月,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23家会员机构(见表)进行了走访调研。此次调研正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得到了会员机构的高度重视,23家会员机构均由机构一把手出面接待并参加座谈,其中大部分单位是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调研组一行与会员单位主要领导针对产权交易行业定位与发展、业务发展与创新、公共资源等问题,以及对协会工作的希望与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调研对象一览表

    续表

    通过调研,我们真实地了解到会员机构发展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市场建设、业务创新、风险防范等问题,特别是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对产权交易机构的影响等突出问题,以及目前产权交易机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二 交易机构的现状

    (一)共同特点:阳光交易

    调研的23家会员机构的共同特点是在大力拓展交易业务品种的同时,比较重视项目交易过程的规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保证凡开展业务的领域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防范了风险。

    23家产权交易机构在当地经济发展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发展较好的机构(如武汉光谷、广州、安徽长江、沈阳、大连、吉林长春、内蒙古、河北、甘肃等)市场定位准确,尊重市场规律,切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整体的交易量和交易额由于地域不同,差别也很大,其中武汉、广州年交易额在1000亿元左右,河北近200亿元,山东近80亿元,交易额20亿~50亿元的有沈阳、大连、吉林、长春、内蒙古等,交易额在10亿以下的机构是宁夏科技资源、银川、秦皇岛。

    会员机构都能够充分认识到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的重要性,信息化是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开透明、实现行政权力最小化和资源配置及社会监督最大化的技术保障。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市场,是产权行业的立足之本。

    (二)业务工作:创新发展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无论是交易量还是交易额都有较大变化,已经不再是会员机构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在很多机构只占其收入的10%左右。国有企业实物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涉诉资产、股权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等以及其他公有资产进场交易逐渐代替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成为机构生存发展的主要支撑。例如,青海产权开发了房产交易市场、车辆市场、唐卡市场;银川产权参与了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业务等。

    各机构都比较重视创新业务工作和市场平台建设,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例,近年来坚持“创业不守业,继承不转承,务实不空谈”的理念,大力开展业务品种创新、市场体系创新、融资功能创新和体制创新,在结构和规模上都有长足的进步,形成了以武汉光谷联交所为管理顶层,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所、行政事业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环境资源交易所、涉诉资产交易所、股权托管交易所、城市矿产资源交易所、林业资源交易所、碳减排交易所、农畜产品交易所等平台为中层,以市州分支机构网络为平台底层的集团化构架。

    目前机构主要的创新业务是涉诉资产、股权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文化产权、行政事业资产、炭排放、林权、矿权、大宗商品交易等。

    创新业务推进较为艰难,但大家认为坚持就是胜利。在调研过程中,涉诉资产以及其他公共资源进场推进都非常艰难,新业务启动时大多呈现不盈利或微盈利的状态,而交易机构的策略也是不彻底取代原来拍卖机构等原有模式和利益群体,而是通过做大规模、做好案例,赢得政府、市场及舆论认可,再谋发展。

    (三)公共资源:标准模式

    通过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以及中发9号文[1]的学习和理解,各机构均认为,通过多年市场化建设发展起来的产权交易市场,能够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大多数机构对公共资源市场的组建比较乐观,其中,武汉光谷、广州、沈阳、大连、甘肃等单位都纳入了公共资源并接受公共资源市场的统一监管,形成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统一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