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一 基本运行
2013年,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在山西省国资委的关心、支持和培育下,把市场定位于管理规范、服务全面的区域性产权市场,并作为省国资委政风行风评议窗口加以建设。市场始终以规范作为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生命线,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的要求,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在信息的发布和收集、价格的发现和形成、资源的流转和配置等方面形成了科学的监测管理机制,成为山西省国资有序流动、国企规范改制、产业结构调整、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
1.进场交易情况
2013年,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共完成产权交易项目45宗,成交额近22亿元,平均增值率为7.4%。其中:实物资产类24宗,交易额1.5亿元;产股权类12宗,交易13.4亿元;债权类4宗,交易额0.2亿元;其他类5宗,交易额6.7亿元。
2.金马甲网络竞价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近年来,实物资产转让项目通过金马甲网络竞价系统平台都实现了增值,最高增值率达到300%以上,2013年,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把这一成熟规范的操作经验运用在股权转让项目中,也获得了很好的效益,成交价与挂牌价相比增幅翻番,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实现了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市场周密、规范的服务受到了转让方的高度评价。
比如,山西某有限责任公司22.06%股权项目经过50多分钟共237轮的报价,最终以2160万元成交,高出底价1344万元,溢价率高达164.8%。山西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报废资产转让项目挂牌价731.08万元,采用二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即第一轮采用密封报价取前三名,进入第二轮金马甲网络竞价,以1257万元成交,增值率达71.94%。
二 业务拓展与创新
1.积极拓展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
拓展了无形资产转让进场交易的范围。根据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市场引导与政府指导相结合,控制总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企业获得的产能指标属于无形资产范围。2013年10月,某生产规模为年产67万吨优质冶金焦的焦化公司,由于焦炭市场行情疲软,企业经营困难,处于停产状态,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提出公开转让67万吨焦炭产能的挂牌申请,经研究该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决策程序合理,同意挂牌,挂牌期间有多家焦化企业对转让项目咨询,最后由一家民营企业成功受让。本次焦炭产能转让是兼并国有无形资产进场交易的先例,在转让程序和挂牌价格审定等方面实现了一些突破,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了存量,为关停国有企业转型自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开展了司法类资产进场交易业务。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合作意向,开展了司法变卖资产委托市场处置业务。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审判法院裁定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屋一套,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对上述资产进行变卖。在法院指导下,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根据拍卖规定,结合进场交易相关规则,制作了《变卖须知》《变卖规则》《变卖公告》《意向受让人登记表》《变卖成交确认书》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在《山西经济日报》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了资产变卖公告。公告期间有多名意向受让人进行咨询,最终仅有一人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了保证金,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
2.积极开发非监管企业入场交易项目
与交通银行山西分行、山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战略合作,借助其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功能优势及覆盖全省范围的网点等优势,共同探讨开展金融机构处置的股权、金融债权、金融不良资产业务领域的广泛合作,同时共同探索为监管企业提供股权质押、股权托管等业务。
3.积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配合省国资委到各市进行实地调研,向省政府和省发改委上报了关于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意见的专项报告。
4.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拓宽信息覆盖面及影响力
为适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化监管的需要,市场对原有产权交易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同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构建了山西产权交易数据中心,采用专用网络技术,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完善了网络病毒防护系统、防火墙系统。这个平台集成产股权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