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
一 基本运行情况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规范建市场,踏实抓管理,创新增业务,高效强服务,以完善全省统一的产权市场为目标,力争把联交所打造成起点高、标准高、服务好的国内一流产权交易机构。2013年,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49宗,成交额18.12亿元,涉及资产额28.41亿元,项目覆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黑河、鸡西、伊春、鹤岗、双鸭山、绥化10个地市。业务范围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行政事业资产、金融资产、涉诉资产、林地经营权5大类权益及资产品种。标的企业所有制包括中央直属、省属、市属、县属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黑龙江联交所总部完成产权交易项目71宗,成交金额15.63亿元,涉及资产额20.12亿元;累计完成股权托管企业241户,托管股权167亿元,实现质押融资40亿元。
二 业务拓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
更加注重企业国有产权精耕细作,在为现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做好服务的同时,积极扩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范围,协调省国资委拟订了《关于加强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开拓中央企业产权转让进场,与大庆油田、哈电集团、一重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央企达成了合作意向,目前已有5宗央企产权转让项目进场,涉及资产额约5亿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产权交易机构为央企服务的优势。
(二)稳步开展金融资产交易业务
积极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省农信社、省农业银行、哈尔滨邮储银行、龙江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扩大金融资产进场交易业务量。完成金融资产交易项目7宗,成交额5302万元;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4宗金融股权转让项目以及省农信社4宗债权资产转让项目正在挂牌,涉及资产额超过8亿元。
(三)逐步拓展行政事业资产交易业务
省财政厅已经明确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各厅局所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进场。完成了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驻黑龙江机构以及哈工大、哈工程等高校的10余宗行政事业资产处置项目。目前已经与哈工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与哈工程、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探局以及省内部分高校达成了合作意向。
(四)阳光操作涉诉资产交易业务
黑龙江联交所操作了省高法委托的双鸭山友谊粮库等6宗涉诉资产交易,同时以此为试点,理顺涉诉资产交易程序,制订了《涉诉资产进场拍卖操作手册》,包括涉诉资产进场拍卖的委托协议、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司法拍卖鉴证书等26个业务文本,并已上报至省高法。
三 创新情况
(一)规范建设市场,促进全省市场共同发展
全省产权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以总部发展带分支发展,以分支发展促总部发展,尽快建成以黑龙江联交所为核心,辐射12个地市的全省统一产权市场。
1.业务开展工作
严格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统计口径的“五统一”原则在全省开展产权交易业务,实现了母、子公司共同发展。积极帮助地市子公司开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股权登记托管等成熟业务,依托有条件的地市子公司开展特色业务。其中,齐齐哈尔子公司完成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集体产权交易、行政事业资产租赁业务共28宗,成交额9462万元;牡丹江子公司完成了企业国有产权、行政事业资产交易业务3宗,成交额6900万元,试点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初步达成3000万元的融资意向;大庆子公司完成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企业资产租赁业务共45宗,成交额超过2500万元;伊春子公司完成了实物资产交易业务两宗,积极开展林权交易和大宗物资采购业务,目前已有两个林场正在推进大宗物资采购业务,1宗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已经进场;鸡西子公司完成了产权交易业务7宗,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双鸭山子公司完成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产租赁业务4宗,成交额近2000万元;鹤岗完成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1宗;绥化子公司完成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政事业资产交易及资产租赁项目10宗,成交额1.2亿元。
2.业务培训工作
采用专项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使地市子公司的业务人员快速熟悉了产权交易业务规则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