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本部分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上海市律师进行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问卷调查,通过社会学实证的研究方法,来通过第三方法律职业人士的视角评估上海市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评估结果进行描述性分析,通过人口学分组的方式,采用社会学中的量化研究方法,来看不同分类的律师是如何评价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第二部分,通过平均值以及相关中心趋势的统计学概念,计算出上海律师对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总体分值,以此作为一个参考性数据来衡量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高低。第三部分,分析此次调查中律师对领导干部宪法意识领域中具体问题的态度。第四部分,对律师问卷中的开放性问题答案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律师对提高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总体建议以及对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进一步看法。
一 上海市律师群体对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评价的描述性分析
随着法律职业化运动在我国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律师法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律师群体的定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由原来的单纯国家工作人员转变成了在市场中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他们运用自身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在此次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调查中,将律师群体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作为一项重要的第三方评价指标,希望通过律师的专业性视角和体制外的身份来客观评价当前上海市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以此了解上海市民众对于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直观看法。
(一)此次评价所采用的具体方法
此次律师群体对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评价采用的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所常用的定量研究方式。将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设计三个能够反映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二级指标体系,即领导干部宪法综合意识(宪法意识综合评价),领导干部权力观念,领导干部权利意识。并且将这三个维度的二级指标体系细化分解为若干表现评估性的问题,每项问题设计5级评分标准从非常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按照顺序进行排列,然后让参加调查的律师进行回答问题,通过累加得分的方法来得出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具体分值。根据目前领导干部的工作部门,分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机关三类,并对三类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进行分别评价,三个类别机关代表着不同类型的权力体系,因此律师对其态度也将是不同的,所以要进行分类。这样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结果,为我们数据分析提供针对性的意见。
本次问卷方法的渠道是通过东方律师网的网上调查系统,来进行问卷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律师将通过自愿参加的方式来进入系统进行答题,随时可以退出,并且没有任何强制性完成的措施,以此来保证问卷回答的客观性。通过近一个月的问卷收集,最终获得有效样本1038份,我们将以此来作为分析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基础性数据。在分析中,我们将律师群体依据人口学特点做不同的分类。在这些分类中,比较律师对领导干部三个维度宪法意识的正面评价(很好、较好)、中性评价(一般)、负面评价(较差,很差)所占的比率,来了解此次评估的结果。
(二)参与本次调查群体的总体指标描述
从社会调查的程序来看,我们在进行数据分析之前应该首先了解一下此次参加调查的律师群体自身的组成,了解参与调查人员的基本人口学信息是社会调查分析工作的第一步。从表1的统计数据可以反映出参与调查的律师的基本特点。参与此次调查共有律师1038人,其中男性律师649人,女性律师389人,所占比率分别为62.5%与37.5%。总的来看,参与调查的男性律师较多,这也和目前律师职业市场中男多女少的情况相符合。从参与律师的年龄分布来看,30~39岁的律师所占比率较大,共有498人,占调查律师总数的48%;其次是29周岁以下的律师,共220人,占21.2%;40~49周岁的律师为188人,占18.1%;50周岁以上的律师共有132人,占12.7%。总体来看,年龄分布合理,符合目前上海律师群体在30~50岁之间律师为主力的情况。在参与调查律师的学历方面,本科学历律师最多,共有667人,占64.3%;硕士和博士高学历律师占到了30%以上。总体来看,参与本次调查律师的学历都不低。参与调查的绝大多数律师是以从事非诉讼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