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
Keywords: | ManagementFeaturesCultural Industry Park |
文化产业园区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发展最重要的载体,据测算,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总体经济规模已经从2008年的600亿元,迅速扩大到2011年的3000亿元。截至2011年底,1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聚集各类文化企业800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47万人。园区内文化企业实现总收入超过1200亿元,实现总利润168亿元,实现总税收90亿元。[1]文化产业园区正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快速高质量增长的主要依托,也是实现支柱性产业身份转化的路径。
但园区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总体水平不高、项目泛滥、特色不明、综合配套平台不完善、研发活力不强、产业孵化功能不完备等问题,更有企业借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之名,行获取国家资金、土地支持之实。当然,我国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仅仅不到10年时间,如果要求发展完备,也不符合发展的实际。
一 文化产业园区名实不符成因分析
2004年,我国上海、深圳率先建立了文化产业园区。随后,北京、杭州、青岛等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一些中小城市也着手开展文化产业园区的筹建和招商工作。文化产业园区出现的有“园”无“区”,有“园区”无“产业”等背离现象,分析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
1.对文化发展或文化产业自身发展规律认识不足
文化产业发展要遵循两个规律,一是文化发展规律,二是经济发展规律。评价文化产品、服务的实现过程,我们提出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优先,其理论依据就在于文化是一种价值和积淀。文化产业不能忽略文化价值,其中要富含一定的价值要素,文化内容产品更是如此。现在恰恰是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的情况很普遍,包括研发活力不强、创意不足、特色不明等问题,这既是文化发展出现了问题,也是对文化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发展的规律认识不够。
文化产业园区不能等同于传统的产业开发区和高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思路的惯性思维制约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思路。“西方在有关文化园区的界定中,都突出文化活动、建筑场所与综合效益三方面的意义。”[2]文化产业园区的地理空间功能是复合型的,既是生产空间,也是生活空间,还是休闲娱乐消费空间。
2.沿袭传统工业经济发展的惯性来发展文化经济
“文化产业园区”,不是圈地盖厂房招商引资,不能沿袭传统制造业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模式来发展文化经济。即使文化企业在园区实现空间的集中也不能算是园区形成了,而应由空间聚集变为产业集聚。文化产业园区不仅是一个生产的空间,还要发挥空间内产业的关联和集聚作用,形成产业集群,由生产、产业的空间最后变成的文化产业园区一定是一个综合性的文化空间,人们在这个空间能够进行文化生产、展示、消费、娱乐等活动。
另外,现在文化产业支撑产业升级转型的功能正在显现,已将其他行业比如农业、地产业、主题公园、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入其中。在跨界发展融合过程中,文化产业或文化要素要起到提升附加值、拉长产业链条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对于发展文化经济,并以文化产业园区作为支撑点,换个角度看,我们也不能一味地批评。比如“圈地”,因为有一些园区确实需要土地资源,像文化旅游项目、主题公园等;也有一些文化产业类型,对它们而言,土地资源不是最重要的,比如内容产业,对土地基本没有需求。要针对不同类型文化产业看待其发展中对土地资源的依存度问题。
3.文化园区企业构成比例不协调,产业特色不鲜明
文化产业园区不能短期内获得经济效益,很多园区为尽快收益过分投入餐饮、娱乐等商业项目,既颠覆了文化产业园区的本来意义,也造成一些文化资源的流逝与破坏。这种现象应如何避免?投资运营的短期收益不能靠园区,园区只提供一个平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载体,收益主要靠企业。因此,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区要注重孵化企业,产生集聚效应,既要看集聚企业的空间集中性,也要看集聚企业之间的产业关联性和协同性,寻求综合带动效应和效益提升。
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后要产生集聚效应,对策如下。一是要明确主导产业。没有主导产业就不能算作园区。任何一个文化产业园区,无论是艺术园区、新兴文化产业园区、休闲娱乐园区等,都一定要有主导产业。比如:到上海,我们就一定要去“新天地”,那是一个传承了上海文化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