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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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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研究报告(1999~2015)

    作者:徐宇珊 刘华电 出版时间:2015年05月
    摘要:

    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相伴而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体制机制的建构推动了全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根据层次不同,深圳市社会组织领域的法规政策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特区立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民政部门下发的文件。这一系列文件是深圳社会组织体制改革成果的系统性及制度性体现,其内容主要包括登记体制改革,建立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各种培育机制,形成行业协会新型管理体制,等等。

    一 深圳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概况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已进行十余年之久,从在国内率先进行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到率先推行8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再到率先颁布行业协会条例,深圳多项制度改革一直领先全国。国家民政部与广东省民政厅一直赋予深圳社会组织改革的希望与重任,期冀深圳能够在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上闯出一条新路,不断地肯定深圳已有的改革成果,并鼓励深圳继续前行。

    2008年4月,深圳市被国家民政部列为全国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

    2008年6月,广东省民政厅把深圳市定为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观察点”,“综合改革观察点”的重点改革内容为: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服务、行业协会改革、建立社会组织简单便捷的注册登记办法、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发挥社工作用等。

    2009年7月,国家民政部与深圳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要求深圳市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开展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试点,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新模式。

    2010年1月,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2013年7月,国务委员王勇在深圳调研社会组织工作时,充分肯定了深圳近几年的改革实践,认为深圳在社会组织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宝贵经验和有益借鉴。

    2014年2月,民政部公布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深圳市成功入选。

    十多年体制改革和制度推进的直接成果就是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加、质量明显提升、作用愈加凸显。十年来,深圳社会组织数量增长迅速,社会组织登记数从2000年的不足1000家上升到2014年的8000余家(见图1)。深圳市民政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8241家,其中,社团417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940家、基金会127家。深圳的社会组织已涵盖工商经济、社会服务、生态环境、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学研究等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一个种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成为推动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图1 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数量

    二 深圳社会组织领域法规政策制定情况

    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集中体现在出台的法规和政策中。通过制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并推进改革进程。根据层次不同,深圳市社会组织领域的法规政策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特区立法、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民政等部门下发的文件。

    第一类是特区立法,目前已经出台的只有《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这一条例集中体现了行业协会十余年的改革成果。1999年,深圳曾出台全国首部行业协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2003年,深圳市启动新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历经10年,经层层审议、多轮论证修改,2013年12月,新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正式出台。2014年4月1日起,《条例》正式实施。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评价该立法:具有国家高度、国际化视野、特区试验田作用,可引领全国。[1]《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是深圳行业协会的“基本法”,突破了行业协会领域的很多新问题,对全国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此外,深圳市已经正式启动《深圳经济特区非营利组织条例》[2]的立法调研工作,现已形成初稿。

    第二类是以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培育发展和监督规范社会组织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将社会组织的发展问题从民政局一个部门纳入全市整体工作层面来统筹考虑。2008年,深圳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201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深府办〔2010〕19号);201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文《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发〔2012〕12号)。这三个文件逐步深化和细化,为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确定了总体方向和发展目标,并对若干重大改革问题提出具体操作性意见。通过这三个文件我们可以看到,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的思路逐步清晰,改革力度逐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