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2011年,江苏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省“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强化检察职能,服务稳定发展
面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新课题、新任务,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个大局,致力于强化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机制方法,奋力推进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思路目标
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五年召开一次,对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等进行部署。省检察院于2011年9月召开了第十六次江苏省检察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十二五”时期江苏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此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的新要求和曹建明检察长年初在我省视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根据省委关于推进“两个率先”的新部署,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经验,分析问题不足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十二五”时期江苏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江苏检察机关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和实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察业务建设、自身公正廉洁执法、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上“四个位居全国前列”的目标,提出围绕“三个强化”的总要求,着力打好“五大攻坚战”、健全“五项机制”、实施“五项工程”。各级检察院广泛动员,深入贯彻,结合实际把会议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化、项目化、本地化,把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要求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使江苏检察事业进入又一个发展的“黄金期”。
(二)全力服务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
全省检察机关深刻理解把握“两个率先”的新内涵、新标准,更加自觉地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省检察院制定了服务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工作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依法打击走私、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5件626人,同比上升245.4%和236.6%,保护和促进了自主创新。[1]2011年,省委罗志军书记等领导先后12次在检察机关报送的有关工作情况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江苏检察机关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2]江苏省检察机关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经验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介绍。
(三)主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各级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带头转变观念,并动员组织广大干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坚持立足职能全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加大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了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与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帮教、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省检察院将“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升级为“12309江苏检察民生服务热线”,进一步畅通“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的绿色通道,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重心下移,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深入到村镇、社区驻点调研,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并通过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及时解决群众各类诉求,使检察干警与基层群众更加心贴心。曹建明检察长到江苏视察调研时,对江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省检察院也作了专题介绍。
(四)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各级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围绕江苏发展新阶段新形势,强化批捕起诉职能。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重要情况动态掌握、敏感案件跟进指导等机制,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2903人,提起公诉88687人,依法妥善办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3]中央政法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