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发展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这个仅占全国1%的面积、5.8%的人口的“资源小省”创造出了中国10%经济总量的辉煌业绩。作为目前唯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的省份,2011年江苏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得以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江苏GDP超过4.86万亿元,人均GDP达9500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万元,已进入到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新阶段。[1]
一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1年江苏全省12个省辖市、28个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出台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贯彻意见,13个省辖市、82个县(市、区)出台了实施商标战略或加快品牌发展政策意见。江苏省政府出台驰名商标奖励政策,将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指标纳入“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2]将专利申请与授权量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年度合作计划,形成国家、省、市联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新机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由最初的单一城市延伸至城市内的高新园区、大学科技园等知识产权密集区域。全省已有11个省辖市、5个县级市和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园区,8个县级单位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其数量居全国之首,共有79个县(市、区)被列为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单位,600个乡镇被省辖市列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乡镇。[3]苏州市成为首批4家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之一,昆山市被国家列为全国唯一一个县级版权示范城市。南通形成了家纺版权保护的“南通模式”,南通家纺市场被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全球首家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并被授予版权创意金奖。南京徐庄软件园获批“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4]
二 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和政策环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
2011年,江苏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江苏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省人大出台了《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江苏正在加快完成《江苏省著作权保护与促进办法》的立法工作,积极推进《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各市在知识产权立法上也日益加强,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由城市制定的专门的知识产权法规。该法规的制定标志着南京“促进科技创新法规系列立法”的完成,与之前已颁布施行的《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等法规形成了具有南京地方特色的科技法规体系。为推动江苏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江苏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完成了《江苏省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维权指引》的编写制定工作,并陆续予以发布,分别介绍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申请、注册和登记流程,以及江苏省外资企业在遭受侵权和被控侵权时的维权程序和方法。
江苏省13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市、区)均建立了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各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成立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全省13个省辖市均已成立知识产权局和版权管理机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了商标管理职能机构,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和以执法、保护、管理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业务管理体系。
三 建立完善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日益优化
江苏立足长远,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①出台了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