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
2000年,我国60岁以上女性人口占女性人口总数的11.1%(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2002)。到2007年,这个比例上升到14.1%,已经接近0~14岁女性人口的比例(16.5%)。
第一节 老年女性贫困现状
一 贫困的测量
贫困有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之分。我国的绝对贫困标准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或其他合法收入,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即维持人的生存的最低物质条件得不到保障,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许飞琼,2001)。在许多情况下,居民的经济状况虽然没有达到贫困标准,但是收入低,接近贫困标准,属于相对贫困,或者说是亚贫困。本文以居民可支配月平均收入的1/2为贫困标准考察老年人口的经济状况。2000年全国城市居民可支配月平均收入为523.3元,农村居民月纯收入为187.8元。根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以下简称“城乡调查”)
二 老年妇女较男性老人更易陷入贫困
进入老年,由于劳动能力随着年龄增高不断下降,许多人离开了劳动力市场,导致他们的经济状况相对中青年人较差。在老年群体中,女性的经济状况较男性更为脆弱。中国老龄协会课题组利用“城乡调查”数据以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出全国贫困老年人口的比例为17.5%,其中,城市贫困老年人口比例为15.0%,农村贫困老年人口比例为18.8%。城市男性贫困老年人口比例为6.3%,女性为23.4%,农村男性贫困老年人口比例为17.1%,女性为20.4%。
三 贫困老年妇女的收入水平更低且更依赖于家庭
不同性别的贫困老人在收入水平和经济来源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本文根据“城乡调查”数据计算,城市男性贫困老人的月平均收入为118.6元,女性仅为74.7元,农村男性贫困老人的月平均收入为48.7元,女性为42.5元。家庭的经济支持对女性老人的重要性无论城乡则均较男性高。在城市,家庭的经济支持占女性老人总收入的53.4%,男性老人相应的比例为30.3%。在农村,家庭的经济支持占女性老人收入的37.2%,而男性老人为30.8%。老年妇女多从事家务劳动,主要依靠子女的赡养以及微薄的农业收入勉强维持最低的基本生活需求。无论城乡,经济活动收入在贫困老年妇女的总收入中的比例均几乎为零。
第二节 贫困老年妇女的人口特征
一 年龄
老年人贫困的比例随年龄的升高而增加,尤其是女性。“城乡调查”数据显示,贫困老年人口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城市男性为13.7%,女性为18.5%;农村男性为8.9%,女性达到11.1%。
二 健康
贫困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较其他老年人更加糟糕。根据“城乡调查”数据,城市贫困老年人口中,男性有慢性病的占52.9%,而女性的比例达到63.3%。在农村贫困老年人口中,男性有慢性病的占50.2%,而女性的比例达到52.6%。在赣南老区,全市贫困老年人中,由于高龄病残而造成贫困的,占了贫困老人的13.46%(刘金荣、郭崇来,2005)。无锡市调查表明,特困老人中有病者占到36.5%(张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