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2011年9月27日下午,由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省社会科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主办,南通市委、市政府承办的主题为“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的“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在南通市开幕。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祥国,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以及受邀参加论坛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曹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南通市委书记丁大卫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开幕式。来自江苏省公、检、法、司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治建设各协调指导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辖市市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或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江苏省法学会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300多人参加了主会场开幕式。
今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并下发实施意见,将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作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八大工程”之一。在此大背景下,专门围绕法治江苏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举行的这届论坛,是一次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探讨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学术盛会。论坛展现出的理论研究成果,也将为江苏各界深入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区域法治建设,发挥出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论坛组委会的精心组织下,本届论坛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江苏建设、民主法治视野下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目标和实践途径四个专题,共收到了1026篇论文。
一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治江苏建设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同志在开幕仪式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和省委着眼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要深化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水平,强化依法管理理念,努力把崇尚法治变成一种思维习惯、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强化依法管理手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强化依法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管理领域地方立法,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要以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法治建设深化,充分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对进一步弘扬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充分认识落实源头治理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就是落实依法治理要求、提高法治建设水平的过程;充分认识通过健全社会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将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奠定重要基础。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曹俊同志指出,长期以来,江苏省委在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以建设法治江苏为抓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化建设思路和举措。江苏把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融合,必将有力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希望江苏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法治建设方面提供新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提出了当前法治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路径:坚持立法先行,为依法管理社会奠定制度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践行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要求。南通市委副书记陈斌则以实践者的身份提出:法治化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追求,社会管理创新要把矛盾化解作为基础工程、把资源整合作为关键之策、把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把项目建设作为有效载体。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教授指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这三个概念是有区别的,提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确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平安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以改善民生、保障民权为基本价值取向,以建构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加强基层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民社会、扩大民主参与、发展协商民主、推进社会法治为基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