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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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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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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扬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报告

    作者:周晓华 陈道明 张健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摘要:近年来,扬州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各项保险各类人群基本覆盖,基金运行质量不断优化,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提高,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保障作用。但也存在着覆盖不完全、发展不平衡、衔接不到位等问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城乡统筹的推进、服务对象的变化也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扬州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快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范围,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逐步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扬州市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稳步推进,形成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保合一,征缴基数统一、征缴方式统一、征缴管理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实现了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基本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 覆盖城乡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1.各类人群各项保险基本覆盖

    加大社会保险扩面的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利益诱导、依法驱导等途径,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础上,参保范围拓展到乡镇范围各类企业,参保对象扩大到灵活就业人群。截止到2011年9月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81.8万人(其中:市区34.9万),比年初净增加5.26万人(市区净增1.62万人)。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转参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从8月份启动以来快速推进,市区已发放“申报认定表”35237人,对已填写上报的12258人正在进行审核。

    医疗保险:着重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民医保”,构建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位一体的全市城乡医疗保险格局。积极落实新医改要求,扎实推动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顺利实施。截止到2011年9月末,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3.13万人(市区79.41万人),其中:参保的城镇职工98.48万人(市区50.72万人),比年初净增加3.84万人(市区1.8万人);参保的城镇居民64.65万人(市区28.69万人),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大学生参保全面展开,实现了全覆盖。

    失业保险:着力建立起统筹城乡、涵盖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体制。截止到2011年9月末,全市参保的职工56.09万人(市区30.37万人),比年初净增加0.24万人(市区0.1万人)。

    工伤保险: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达63.97万人(市区28.43万人),比年初净增加3.34万人(市区0.968万人)。

    生育保险:积极扩大覆盖范围,截止到2011年9月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45.69万人(市区22.19万人),比年初净增加1.1万人(市区0.27万人)。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断完善体系,全市2011年9月末参保总数达到107.06万人,参保覆盖率98.85%,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即征即保”率继续稳定在100%。

    2.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质量不断优化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规模大幅增加,运行质量不断提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1~9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59亿元,同比增加9.49亿元,增长19.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7亿元,同比增加7.52亿元,增长19.2%;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0.89亿元(其中三季度增加3.63亿元),同比增加1.97亿元,增长22.1%(如表1、表2所示)。各项基金中,市区养老保险基金1~9月结余255万元,巩固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成果。全市新农保1~9月收入5.1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基础养老金3.25亿元;养老保险金支出3.64亿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3.09亿元。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从2011年3月调整缴费基数和比例后,单位月人均缴费641元(增加67元),个人月均缴费213.71元(增加78元),当月即扭转了收不抵支的状况,实现了2007年以来的首次结余。

    表1 2011年1~9月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一)

    表2 2011年1~9月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二)

    3.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在年初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为2011年上半年新增的6663名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目前,人均养老金1433.5元,比上年末增加151.2元,增长11.79%。

    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特殊材料支付最高限额、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建立二次补偿机制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将居民生育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最高额度与报销比例。目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目录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0%、90%、60%,位居全省前列。

    将失业保险与物价指数挂钩,为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全市失业人员月均失业金692元,同比增加120元,增长20.98%;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的孕前健康检查、围产期出生缺陷干预及生殖健康普查等纳入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

    4.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改进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服务率为99.9%,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