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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2011年法治扬州建设情况与对策研究

    作者:扬州市委政法委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摘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是建设平安扬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课题。本文总结了近年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分析面临的问题,就特殊群体帮扶引导、社会事务调控、虚拟社会管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以及提升社会管理的组织水平提出对策建议。

    2011年,扬州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扬州建设,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公众安全感连续8年保持在96%以上。在江苏省公布的年度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全市电话调查满意率为94.1%,入户调查满意率达97.77%,总体满意率达95.32%,电话调查满意率和总体满意率两项均位列全省第一。

    一 2011年扬州市社会管理现状

    1.提高暂住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2011年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921611人,与上年同期790993人相比增长16.5%。全市坚持服务、教育、疏导与管理并重,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不断改进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暂住人口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2.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关爱队伍,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关爱行动。2011年共对9587名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了教育、帮扶、矫治、管理等帮扶活动,扬州市25岁以下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成员的比例已实现5年稳中有降。

    3.开展重点人员教育管控

    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走访谈话、跟踪帮教等工作制度,强化精神病患者、治安危险分子、吸毒人员的管控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转化和掌控双到位。

    4.帮助扶持困难群体

    依托乡镇(街道)政法综合治理中心,逐步推进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强化困难帮扶、矛盾化解、疾病医疗、心理疏导及投诉督查等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解困,为失意群体解忧,有效减少和避免了个体极端事件的发生。目前,全市70%以上的乡镇(街道)政法综合治理中心都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2011年,各救助中心共帮扶困难群众926人,对2479人进行心理引导,避免可能引发极端事件3起。

    5.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摸排影响治安稳定的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了2009年摸排出的71个治安重点地区,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了安全保证。

    6.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引导社会组织在法制规范下健康发展,同时构建覆盖“虚拟社会”的综合防控体系,积极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二 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

    一些地区和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还存在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的思想,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是矛盾突出了、事件发生了,才把社会管理工作提到重要位置。在社会管理中不能科学兼顾效率与公平,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还显得乏力和缺位;一些部门重效益、轻责任的思想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出现了一些可收费的社会管理工作多头管、一些没有实惠而又复杂棘手的社会管理工作没人管的现象。

    2.职能转变问题

    一些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不能适应形势的客观发展,不太注重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充分,准备不充分,转变不够快。有的职能部门习惯于“重突击、轻长效”的传统思维,满足于使用“突击整治”的单一手段去解决纷繁复杂而又需要常抓不懈的社会管理问题。有的部门的目标考核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造成部门绩效与社会管理实际发生偏差。

    3.管理措施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单一性、本位性。有的管理行为要么朝令夕改,要么因人而异,使管理失去了权威性。有的管理行为缺少对公民权利应有的尊重,方法简单甚至粗暴,在管理中产生了对抗。还有的管理行为只追求局部效果,特别是在处理涉及事关社会稳定的问题时,缺少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通盘考虑。

    4.基础保障问题

    首先是法制保障不到位,如社会管理协调机制建设、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管理等方面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撑;其次是制度保障不到位,往往导致社会管理工作中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公信力越来越受到挑战;再次是人才保障不到位,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工作的人才较为缺乏,组织网络也有待健全,队伍素质更亟待提高。

    三 对推进扬州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站以人为本的高度,不断深化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